患者未患癌被切胆囊埋化疗泵化疗三次,不可饶恕,应以蓄意杀人严惩! 中南大学湘雅二

小鲨看法 2025-02-23 00:40:37

患者未患癌被切胆囊埋化疗泵化疗三次,不可饶恕,应以蓄意杀人严惩!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于一位医生刘翔峰在医疗过程中严重违法被查后,其治疗的病人张先生发起民事诉讼,就其没有患癌症,却被这位主治医生切除部分肝脏,并化疗三次 进行索赔。

最后,法院认定湘雅二医院应该为该院医生的诊疗过错担责,赔偿张先生因该院诊疗行为产生的全部损失共计57万余元。

这一次是医院承担单位责任。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个主治医生,已经明确发现了医疗过程严重违规,且被处罚。患者应该是看到了这个医生被处罚,才想到自己致残的后果,也是这个医生的责任。

法院判罚医院支付57万余元,证明了这一点。现在关键应该再就张先生单个事件起诉这个医生,如果确认丧尽天良,为了治疗而治疗,对非癌症病人切除并化疗,就应该考虑以蓄意杀人罪追究责任,才能起到震慑作用,确保亿万人民的安全。

可以说,张先生以切除部分肝脏,三次化疗和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代价 提醒我们一般医疗事故和恶意治疗的差异。对的确是恶意治疗的,绝对不能放过。这既是保护患者,也是保护医生,避免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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