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高铁上,女孩被后面的熊孩子一直踢椅子,和大人沟通无果,反而起了争执,直到被打,她还手了,于是这就成了互殴。
很大程度上,互殴成了人们关注的重点。很多人留言,这是正当防卫。
我们很多人的概念,没有立正挨打的份,于是关注的人群(当然包括我)开始学了一堂法律课。
学习后的理解(我个人的):
对方打了女孩一巴掌,停止了,没有动,女孩回击一个巴掌。这就是互殴。
对方打了女孩一巴掌,还要继续,女孩回击一个巴掌,这叫正当防卫。
那遇到这件事,怎么做呢?
不还手,报警,然后验伤。
这次事件,影响很大,打人者的身份信息被爆,据说两个都是体制内的,一个是老师,一个是公务员。(但没有证实,只是有传言,保密了吧)
警察叔叔的处理结果,被认为各打五十大板。
网上从一边倒→→→到律师出来说:警察叔叔处罚得当→→→再到警察叔叔发声:处罚是依照法律依据。→→→如今,又出来一个司法部与专家的发声,女孩行为具有被动性不同于互殴。
女孩第二次又被呆了7小时,这次作为嫌疑人进去的。被告知熊孩子母亲一直哭,主张和解,她后悔了。但是女孩依然没有和解,她说,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被拘留。
事情进展到司法部和专家的发声,已经反转很多次了,是否除了女孩所说的被打了要躺下等警察叔叔,还能期待出现了新的解题思路。
这次事件,一路被关注,但是热榜上已经没再看到,这件事,熊孩子父亲先骂人,打人也是熊孩子的母亲先打得人,报警我以为是女孩报的,结果是熊孩子父母报的警。
处罚的结果是,女孩200,行政处罚,熊孩子妈妈,500,行政处罚。
看到这样的结果,非常能理解,哪怕鱼死网破,女孩都不会和解,她说她做好最坏被拘留的打算。
换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吧。
行政复议,那是肯定的。
最后想说,女孩,支持你不和解。
我是,关注我,一起关注后续
互殴,用自己一辈子的前途,换对方一样的2年的行政处罚。所以在对方先骂人,先打人,在己方还手的一刹那,全部化作虚无。
区别在于300元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