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酒后骑着助力车上街,没成想,迷迷糊糊中竟撞倒一女子。男子怕摊上事,干脆装作没看到,骑车就要走。就在这时,女子丈夫冲上来拉住男子车把,不让他离开。谁知,这一拉,让男子也失去平衡,倒地摔成骨折。事后,男子倒打一耙,把女子丈夫告上法庭索赔30万。对方到底该赔吗?法院是这么判的…
在繁忙的下班高峰期,方先生和妻子骑着助动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一声碰撞打破了宁静,方先生回头一看,只见妻子连人带车倒在地上,明显是被撞了。而肇事者非但没有减速下车,反而企图骑车逃离现场。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方先生本能地冲上前去,一把拉住了肇事者的车把,试图阻止其逃逸。然而,这一拉却让肇事者的车失去平衡,重重摔倒在地,驾驶员傅某也随之倒地,痛苦地呻吟起来。
让方先生没想到的是,事后傅某竟将他告上法庭,索赔近30万。原来,傅某经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右小腿骨折,并留下后遗症,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他认为,如果方先生不拉那一下,他也不会摔伤,因此方先生必须对此负责。
然而,方先生却感到既无奈又委屈。他认为,自己是出于保护妻子的本能才做出阻拦行为。如果傅某在撞到人后能够立即停车查看情况,那么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是对方有错在先,他只是为了维护妻子的合法权益,做出了正当的行为,并无过错。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件事究竟该如何认定呢?方先生是否需要向傅某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都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在本案中,方先生阻拦逃逸的傅某,可以视为一种紧急自助行为,是在保护自己和妻子的合法权益不受进一步侵害。而且,方先生并无过度暴力行为,只是拉住车把。
法院审理后认为,傅某在撞到方先生妻子后逃逸,已经构成了不法侵害。而方先生在发现这一情况后,出于保护夫妻共同利益的目的,采取了合理的自助行为来阻拦傅某逃逸。虽然这一行为导致了傅某的摔伤,但这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自身权益而采取的合理措施。
此外,事后调查还发现,傅某在事发前喝了半瓶啤酒,且存在驾车逃逸的动机和行为。这进一步证明了傅某的过错。
最终,法院驳回了傅某的诉求,方先生也无需负刑事责任。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方先生的合法权益,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公民有权采取合理的自助行为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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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信源:光明网−2025.2.19−《事发上海!妻子被撞,丈夫拦停酒驾肇事逃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