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人站出来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

超哥评历史 2025-02-18 21:05:07

终于有人站出来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否则,讹人乱象永远得不到解决,做好事的人也会越来越少!2023年的湖南,我国出现了第一例老人讹人被判刑案件。一时间讹人乱象大量减少,社会风气也得以肃清。   当今社会,虽然人们一直受到的教育是多做好事,多行善事,但是人心是复杂的,情况也是复杂的,就比如现在热门的“扶不扶”问题,看见老人摔倒,上前扶起来,可能得到的是老人的感激,自己有了做好事的自豪感,但若是老人讹诈你,反而会惹得你一身麻烦。   本来对于“扶不扶”这件事,是没有过多讨论的,而将这个话题推到社会舆论顶端的实际上是2006年的彭宇案。   2006年的11月20日上午,三辆公交车一起停到了公交车站,此时一位名叫徐寿兰的老人见公交车停了下来,为了能够抓紧上车占到座位,就径直向第三辆车跑了过去,完全没注意到周围的环境。当徐寿兰跑到第二辆公车后门时,一位名叫彭宇的男子正好从车里出来,就这样,二人撞到了一起。   一位年岁已大的老太太又如何能承受住一个壮年男子的撞击,徐寿兰一下子就被撞了出去,而撞人的彭宇在众目睽睽之下只好上前将老人扶了起来,随后老人说身体不适,彭宇就将老人带去了医院做了检查,在为徐寿兰垫付了医药费后就离开了。   但是经过后续检查,徐寿兰出现了骨折,由于部位特殊,需要替换掉身体里原有的骨骼,费用昂贵,彭宇垫付的这二百元简直就是杯水车薪,而徐寿兰坚决的表示就是彭宇撞得自己,要求彭宇支付自己的治疗费用,但是彭宇却一口否认是自己撞得,双方争执不下,就闹到了派出所。   后来,在警方的调解下,双方一直没有达到对方满意的结果,于是,徐寿兰的家人就将彭宇告上了法院,要求彭宇赔偿各种费用总共13.6万元。   然而,第一次开庭时,作为被告的彭宇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而是由她的妻子代替出庭,面对徐寿兰一方的指责,而彭宇妻子一方没有过多陈述,只是一味的申明“原告受伤非被告导致,被告不应承担责任。”双方的第一次庭审无疾而终。   2007年的6月,第二次庭审开庭,彭宇出席了,但是在法庭上,彭宇陈述自己确实与人相撞,但并不是原告。于是,双方出现了矛盾点,徐寿兰一方一口咬定就是彭宇撞得他,而彭宇则是坚持否认是自己撞得徐寿兰,双方争执不下。   一个月后,第三次庭审开始,双方此时最需要的明确的点就是到底是谁撞得徐寿兰。为了获取证据,法院联系到了当时给二人做笔录的派出所,想要调取当时对彭宇的询问笔记,但不巧的是,笔录不慎丢失了。派出所只好提交了有徐寿兰儿子拍摄的笔录的图片作为二人相撞的证据,但是材料出自原告儿子之手,不得不让人怀疑。   随后,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二人相撞的事实外,判决彭宇承担其中40%的责任,给付4.5万元。   但是在一审判决后,双方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提起了上诉。   但是,万众瞩目的二审竟然被取消了,后来才得知,双方私下调解了此事,所以取消了此次上诉。   事后,大家都主观的认为是彭宇好人好事,被徐寿兰给讹诈了,甚至彭宇后来还获了奖得到了奖金。   然而,令大家惊掉下巴的是,此事还会反转。   在徐寿兰去世后五年,最高法院披露了案件的真相,而彭宇也是亲口承认了其实是他撞得徐寿兰,自己当年在法庭上撒了谎。   随后,这件事情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引起了人们对“扶不扶”问题的思考,无论主动提供帮助的人,还是接受帮助的人,大家都是处于一个陌生的状态,对彼此都不了解,很难判断对方的想法,谁也不想惹得一身骚,但是面对需要真正帮助的人,不施加援手也是在违背道德。   面对主动施加援手却被讹诈的社会乱象,中国公安大学的李玫瑾就建议:如果遇到被扶的老人恶意敲诈,如果老人没有办法提供直接证据的,就要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直到2023年,我国出现了第一例老人讹人被判刑案件,自此,“扶不扶”问题,在法律上有了保障,也开辟了先例,为社会上人们施加援手时提供了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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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神鸟一号

神鸟一号

6
2025-02-18 22:52

造谣是要承担责任的

用户10xxx21

用户10xxx21

1
2025-02-19 17:39

先将那个不是你撞你为什么要扶的法官抓起来判刑再说。

焕新的椰皮

焕新的椰皮

1
2025-02-19 16:27

原来看到所有版本都是彭宇受到冤枉,才造成"扶不扶",今天这篇却说彭宇承认撞了人,没受到冤枉。哪个版本造了谣?造谣者是否会受到法律制裁?因为这个谣言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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