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当日,新郎李喜乐兴冲冲地去迎娶新娘赵婉儿,不料刚到女方家门口,就被一群亲朋好友团团围住。李喜乐赶紧拿出红包分发,但大家依旧起哄不让路。赵婉儿的姨妈刘翠花嫌红包太小,非要大红包不可。李喜乐又递上一个,刘翠花还是嫌少,竟一把将红包打掉,掏出手机亮出二维码,要李喜乐扫码转账200元,否则别想进门。这一幕,让在场的人都惊呆了。
有一对新人,新郎名叫李喜乐,新娘名叫赵婉儿,两人情投意合,终于迎来了他们的大喜之日。李喜乐一大早就打扮得喜气洋洋,带着一队迎亲的车马,浩浩荡荡地朝赵婉儿家进发。
“喜乐啊,今天你可得好好表现,把婉儿风风光光地娶回来!”李喜乐的妈妈一边帮他整理衣襟,一边叮嘱道。
“妈,您放心,我一定尽力!”李喜乐笑着回应,心里早已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心爱的新娘。
终于,迎亲队伍来到了赵婉儿家门口。然而,刚一下车,李喜乐就被一群热闹非凡的亲朋好友围了个水泄不通。
“哟,新郎官来了啊!想娶新娘,先过我们这关再说!”赵婉儿的表哥张大闹笑着喊道。
李喜乐心知这是当地的习俗,也不慌张,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红包,笑眯眯地分发给大家。
“哎呀,新郎官挺大方的嘛!”
“不过,这点红包可不够哦!”
众人虽然拿着红包,但依旧起哄不让路。李喜乐心里明白,这关可不好过。
就在这时,赵婉儿的姨妈刘翠花走了过来。她穿着一身鲜艳的衣裳,脸上涂着厚厚的胭脂,看上去颇为喜庆。但她的眼神里,却透露出一股子精明。
“喜乐啊,你这红包也太小气了吧!姨妈我可不满意哦!”刘翠花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里的红包捏了捏,仿佛要估量里面的分量。
李喜乐见状,赶紧又掏出一个红包,递给刘翠花。他心想:姨妈啊姨妈,你可得给我个面子,让我顺顺当当地把婉儿娶走啊!
然而,刘翠花接过红包后,只是瞥了一眼,就嫌弃地皱了皱眉头。
“这点钱?你打发叫花子呢!”说着,她竟一把将红包打掉,红包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落在了不远处的地上。
众人见状,都惊呆了。这姨妈也太过分了吧!李喜乐也愣住了,他万万没想到刘翠花会这么做。 就在这时,刘翠花竟掏出手机,亮出了二维码。
“喜乐啊,姨妈我也不为难你。你扫这个二维码,给我转200块钱,我就让你过去!”刘翠花说着,还将手机往前递了递,生怕李喜乐看不见。
李喜乐看着刘翠花的手机,心里五味杂陈。他真想转身就走,但一想到心爱的新娘还在里面等着他,他就忍了下来。
“姨妈,你这是何必呢?大喜的日子,咱们别为了这点钱伤了和气啊!”李喜乐试着劝说道。
但刘翠花却不为所动,她双手叉腰,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
“哼!今天你要是不给我这200块钱,就别想娶走婉儿!”刘翠花说着,还故意拦在了门口。
李喜乐无奈极了,他看了看周围的亲朋好友,希望大家能帮忙劝劝刘翠花。但大家却都低着头,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说话。
一、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刘翠花以不让新郎李喜乐娶走新娘赵婉儿为要挟,强行要求李喜乐扫码转账200元。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虽然200元数额不大,但刘翠花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如果李喜乐选择报警,刘翠花是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的。
二、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刘翠花在婚礼上强行要求新郎扫码转账,并一把将红包打掉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她的行为已经破坏了婚礼的正常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如果情节严重,她也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三、民事侵权行为
除了刑事责任外,刘翠花的行为还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她强行要求新郎扫码转账200元,侵犯了新郎的财产权。新郎有权要求刘翠花返还这200元,并可以主张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刘翠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她的贪婪和自私不仅让新郎李喜乐感到难堪和愤怒,也让她自己陷入了法律的困境。如果李喜乐选择追究她的法律责任,她是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的。(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