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12日,美国发生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所有的证据都证明,辛普森就是凶手,全世界都知道人就是辛普森杀的。 1947年7月17日,在美国旧金山的一个贫民窟里,出生了一个黑人男婴,取名为奥瑞泽·詹姆斯·辛普森。这个出生在最底层的黑人男孩,没人会想到他日后会成为美国最著名的体育明星之一。 贫民窟的生活艰苦且混乱,街头打斗成为了辛普森童年生活的日常。在这样的环境下,辛普森练就了一双快速奔跑的双腿,这为他日后的橄榄球生涯打下了基础。 初中时期,辛普森在校橄榄球队展现出非凡的运动天赋。星探威利·梅斯发现了这颗闪耀的新星,向他描绘了职业运动员的美好前景。 经过刻苦训练,辛普森获得了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体育奖学金。1967年和1968年,他在校队担任跑卫期间创造了多项纪录,其中包括1967年以持球推进1543码及13次达阵的惊人成绩。 1969年,辛普森正式进入职业联盟。经过前三年的适应期后,他的表现开始突飞猛进,创造了多项纪录,四次在国家橄榄球联盟跑阵榜中位居榜首。 1973年,辛普森创造了单赛季首次突破2000码的里程碑式记录,并获得了国家橄榄球联盟年度最佳球员的称号。到1977年,他已被公认为美国橄榄球历史上最伟大的跑卫之一。 1979年,因伤退役的辛普森并未淡出公众视野。凭借着在体育界积累的名气,他成功转型为体育评论员,同时还接下了大量广告代言,其中包括赫兹租车公司的形象大使。 1977年,他与夜总会女服务员妮可·布朗开始约会,这段关系最终导致了他与第一任妻子的离婚。 在一次911报警电话中,妮可曾说出"他会杀了我的"这样令人不寒而栗的话。这通电话成为了日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证据。 1994年6月12日晚上11点35分,洛杉矶警方接到了一起报案。报警者在南邦迪大道875号发现了两具尸体,一具是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另一具是餐厅服务生罗纳德·戈德曼。 现场勘查发现,两名受害者均死于利器攻击,妮可的颈部大动脉被完全割开。法医检测显示,死亡时间大约在当晚10点15分左右。 警方在现场发现了第一个关键证据:一只沾满血迹的Aris Isotoner品牌左手皮手套。几个小时后,在辛普森住所附近,警探马克·富尔曼发现了与之配对的右手手套。 DNA检测结果显示,这双手套上的血迹中包含了辛普森和两名受害者的DNA。这一证据直接将三个人联系在了一起。 现场地面上留下了一系列血脚印,经过测量,这些脚印来自一双12码的布鲁诺马利品牌鞋子。调查显示,辛普森正好穿12码的鞋,而且他经常在出售这款鞋的商店购物。 警方还在现场发现了多处血迹。经过DNA检测,有些血迹属于两名受害者,而更关键的是,有些血迹与辛普森的DNA完全吻合。 当晚10点25分,司机艾伦·帕克来到辛普森家接他去机场。帕克称,他在10点54分左右看到一个体格与辛普森相仿的人匆忙进入房子。 不久后辛普森出现,称自己睡过头了要去冲个澡。司机还注意到,辛普森坚持要自己拿着一个黑色包,这个包后来在机场消失了。 第二天警方询问辛普森时,发现他左手上有一处新鲜伤口。这与警方推测凶手在行凶过程中左手受伤的判断完全吻合。 当警方询问这处伤口的来历时,辛普森的解释前后矛盾。他先是说是在芝加哥得知妮可死讯后割伤的,后又改口说是案发当天就受伤了。 警方对辛普森驾驶的野马汽车进行了检查,在车内发现了多处血迹。DNA检测证实,这些血迹同样包含了辛普森和两名受害者的DNA。 6月17日,当警方准备正式逮捕辛普森时,他选择了逃跑。警方在他的车上发现了假胡子等伪装工具,以及大量现金。 面对铁证如山的指控,辛普森组建了一支豪华的辩护律师团,被媒体称为"梦之队"。这支律师团成功地将案件从证据审判转向了程序审判和种族议题。警探瓦纳特在获取辛普森的血液样本后,没有立即送检,而是将其带到了案发现场。 警方从辛普森处采集了8毫升血液,但所有检测过程加起来只用了6.5毫升。这1.5毫升消失的血液,成为了辩方指控警方栽赃的重要证据。 犯罪现场的勘察程序同样存在重大问题。第一批到场的警察没有做好现场保护,随意走动导致证物被破坏。技术人员甚至用浴巾擦除了入口处的血迹。 在庭审中最具戏剧性的一幕是手套试戴环节。当辛普森在法庭上试图戴上那双沾满血迹的手套时,手套明显偏小,无法戴上。 这一幕被辩方律师巧妙地总结为"如果不合适,必须无罪释放"。
1994年6月12日,美国发生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所有的证据都证明,辛普森就是凶
寒露微凉晨曦
2025-02-15 18: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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