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车真的会要人命!”江苏常州,三个男子相约去钓鱼,他们竟然将三辆车并排停在别

旅行小英 2025-02-15 15:36:05
“乱停车真的会要人命!”江苏常州,三个男子相约去钓鱼,他们竟然将三辆车并排停在别人家的门口,腿脚不方便的屋主出来,看到车堵住了出路,他出不来,就情绪激动,一个激动,他就倒地不起了,然后失去了生命,因为男子还不愿按照屋主家属的要求赔偿,被告上了法庭。 戴文吃完饭,就想出门散散步,自从他身体不好,腿脚不方便之后,他待在家里就觉得很压抑,他也想散散步,锻炼锻炼身体,好让身体快点恢复起来。 他推着他的四轮支架,慢慢地一步一步往屋外走,他要出门了。 可当他打开门,门前的一幕让他愣住了 ,一个大车头出现在他眼前。 “这是谁呀?那么没素质,怎么可以把车停在别人家门口呢?” 戴文一看见门口的车辆,瞬间就一肚子气,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没有素质的人,竟然直接把车停在别人家的门口,车头还正对着门口。 他想从侧门走出去,结果发现两边也停有车,竟然有三辆车将他的门口围得水泄不通。 一看这状况,戴文的情绪更激动了,他本身就身体不好,情绪就很容易激动,如今他在家里呆得心情不好,就想出门散散步,现在好了,他就在自己家门口,都出不去。 此时他想出去的愿望无比强烈,可是他推着那四轮支架,根本无法挤出去,这三辆车没有留一丁点的空间让人走出去。 他烦躁不安,家中又没有别人,无人能够帮助他,他只好大喊邻居的名字,想让邻居帮帮忙。 还好邻居有人在家,邻居也知道他有时候需要人帮助,一喊他就出来了。 邻居一出来,就看到戴文在原地团团转,一看就是烦躁不安。 果然还没等邻居说话,戴文就让邻居帮帮忙,帮他走出来。 可是三辆车并排着,堵得严严实实的,如果戴文腿脚方便还好,可以爬车爬出来,可是现在,他腿脚不方便,他爬都爬不出来。 邻居当时看到戴文一直在原地急得团团转,他也很清楚戴文的脾气,一直都不太好,特别是生病之后,情绪更烦躁了。 他担心戴文激动之下,伤了身体,于是就赶紧安慰他:“你先不要着急,我马上找人来帮你!” 邻居说完,就赶紧去找人过来,他也想找到这三辆车的车主。 可没想到10分钟之后回来,戴文竟然倒地了,这可吓了邻居一跳。 邻居怎么也没想到,戴文会因为这件事如此激动,竟然摔倒在地。 他非常担心,就赶紧叫了救护车,等医护人员赶来,大家爬车爬进去救戴文,可一切都为时已晚了,戴文已经失去了生命。 就因为三辆车,就因为它们堵住了戴文的门口,戴文就因为一个情绪激动,在自己家门口白白地失去了生命,实在让人惋惜。 而此时,这三辆车的车主正在鱼塘旁,休闲自得地钓鱼,他们时不时钓上一条鱼,还在那里欢声笑语一番,他们不知道他们已经闯祸了。 等他们赶来,想要开车回家,他们才知道因为他们胡乱停车,挡住别人的家门口,让别人出不来,竟然就此让一个人失去了生命,他们也是懊悔不已。 发生此事之后,戴文的家人要求他们赔偿了,毕竟就是因为他们停车在他家家门口,才导致戴文的离世的。 而此时的三个车主,却认为自己只是停车在他们家门口,是有一定的过错,但是戴文的离世不能全怪他们,他们不同意戴文家属所提出的赔偿金额。 由于这三个车主对赔偿金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戴文的家属也是就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那么发生这样的事情,代文的家属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 在这件事当中,首先这三个车主乱停车停在别人家的门口,挡住别人的出路,他们是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他们没有停车在别人家门口,就算戴文发生任何事情,都与他们无关,但现在因为他们停车在门口,挡住戴文的出路,导致他情绪激动,所以他们就应当承担过错责任,进行赔偿。 其次戴文的离世与他们停车是有因果关系的,也就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导致了戴文发生了意外,那么他们应当进行民事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民事赔偿,也不是说,戴文的家属想要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这是有一定的根据的,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再者,这件事也告诉了大家一个道理,乱停车不但会影响他人的出行,关键时刻还将会发生重大的事故,特别是挡住消防通道,更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一个行为。 这三个车主将车堵住他人的门口,都没有留出一定的空间让人行走,实际上就如堵住消防通道一样严重,所以他们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 那么你对于这三个车主乱停车的行为,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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