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诡事录之西行》大结局:原来,害死多宝的人并不是李赤

小紫说影视 2024-08-25 01:27:50
序言

卢凌风一行5人在行至敦煌莫高窟的路上,偶遇一个小牙人,叫多宝。

别看多宝只有12岁,但他待人热情,活泼可爱,做事非常的有原则。

最重要的是,在面对钱财的诱 惑时,他能守得住自己的底线。

多宝用自己的人格魅力,给卢凌风和苏无名他们留下了深刻又美好的第一印象。

就连卢凌风不总夸人的,都夸赞多宝是大唐的好少年。

可是才过了没几天,多宝这个好男儿却死于非命,让人深表痛心。

而害死多宝的人,就藏在曹家人中。

经过一番查探,曹家的每一个人都有作案动机。

但,最终动手的只有2个人,一个是李赤,一个是樊松龄。

李赤在酥山里下了毒,而樊松龄则捂住多宝的口鼻。

可怜的多宝,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从表面上看,是李赤和樊松龄杀了多宝,他们真是坏到家了。

实际上,他们并不是最坏的,最坏的人一直都躲在暗处里看戏。

这个人就是曹公曹仲达,他看似什么都没有做,看起来很无辜。

其实,他才是幕后黑手,用他那双无形的手推动曹家人去害多宝。

一箭四雕

曹仲达曾经说过:“我早就知道多宝不是我亲生的。”

至于有多早,曹仲达并没有说,但我们可以推断出,最早的时间应该是多宝出生之时。

曹仲达从一穷二白到沙州首富,必然是阅历丰富。

况且,在娶夜来之前,曹仲达也有过2任妻子,都怀过孩子。

所以,怀着孕的夜里故意来碰瓷曹仲达,曹仲达是一开始就有怀疑的。

直到多宝出生,才让曹仲达的猜想得到了印证。

既然曹仲达知道多宝不是自己的亲儿子,还不动声色地养了他12年。

事出反常必有妖,恐怕是从12年前,曹仲达就有让多宝替他殉葬的念头。

不然,换成任何一个男人,谁会平白无故地替别人养儿子呢?

而,曹仲达立的那份遗嘱就是最好的证明。

曹仲达明明知道,多宝对经商并无兴趣,他依旧在遗嘱上要多宝继承家业,并分到5成的家产。

甚至,他还把遗嘱交给管家丁瑁保管。

曹仲达这么做,就是在故意挑起曹家人之间的矛盾。

丁瑁虽然是多宝的生父,但他头脑简单又贪财,很容易被人收买。

李赤既然有外室和私生子,那就证明他入赘曹家是为了钱,只给他一成家产,他必然会不满。

樊松龄跟曹仲达的年纪差不多大,在当地颇有名声,却甘愿成为曹仲达的二女婿,怕也是冲着钱来的,固然也不会满足于一成的家产。

于是,曹仲达利用这3个人的弱点,让他们把矛头对准多宝,找机会对多宝下手。

所以,曹仲达根本不用自己动手,自会有人替他出手。

他只需要待在暗处,静静地观摩着这场争产大战,坐收渔翁之利即可。

曹仲达利用一计,一下子就解决掉了3个让他讨厌的人,真是高啊!

这样,家产就不会落入歹人的手中了。



至于多宝,他又不是曹仲达的亲儿子,就算他死了,曹仲达也不会太伤心的。

最重要的是,曹仲达不用花甲葬,他的家产也得以保存下来。

果然,曹仲达才是最大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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