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从外地来县城收购了194条香烟,刚装上车,烟草局的执法人员就出现了,称二人没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决定没收香烟。
男子不解,车子还没开动,怎么就算违法运输?夫妻俩将烟草局告上法庭,坚称香烟未出县境,不构成运输违法!一起来看看法院是如果判决的!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张某跟妻子在县城经营一家烟酒店,店内的生意非常好,烟草常常供不应求。为了保证供货,夫妻俩决定亲自去周边收购一些香烟,再高价卖出赚取利润。这天,夫妻俩驱车来到泰安东平县,打算从几家批发商那里购进一批香烟。经过挑选,两人一共购买了194条香烟,几乎装满了车厢。而就在两人准备回去的时候,几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突然出现,将夫妻俩拦住。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烟草局的,我们接到了举报,说你们非法运输香烟,现在要依法对你们进行调查!”夫妻俩有些懵,站在原地不知所措。烟草局人员对他们的车上进行了检查和清点,发现香烟总价值高达7万多元。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两人无法提供运输烟草的合法证件,因此要立案调查。张某还试图解释,“香烟还在东平县内,车子根本没有开走,怎么就算是运输了呢?”可工作人员不为所动,要求二人到局里接受进一步调查。在烟草局的询问笔录中,张某明确表示香烟是准备运回自家店里销售,也在笔录中表述一致。这些笔录都盖有他们的签名和捺印。接着烟草局向他们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表示将没收所有的香烟,夫妻俩这才反应过来,于是拒绝签字。可烟草局最终还是没收了所有香烟,张某对此不能接受,立即找到律师,将烟草局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张某表示:跨市运输烟草确实需要专门的运输证件,但自己的香烟根本就没有离开东平县,不能算无证运输!而且烟草局的询问,限制了人身自由,属于非法行为,笔录不能作为有效证据。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张某夫妻无证运输香烟,是否违法?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本案中,张某夫妻收购了194条香烟并准备将其运输回郓城县销售,但他们并未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也没有提供有效的进货证明。因此,他们的行为构成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属于违法行为。张某认为香烟尚未运出东平县,是否构成运输行为?虽然张某夫妻的车辆尚未离开东平县,但二人在询问笔录中明确表示他们打算将香烟运输回郓城县销售,并且笔录中有二人签字捺印。这表明二人已经在准备进行跨区域运输,因此属于无证运输行为。虽然张某声称是在烟草局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作出笔录,但并未提供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信。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和在未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准备跨市运输香烟,属于违法行为,烟草局的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张某夫妇诉求。张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上诉。03深刻教训网友热议:“只要烟是真的,也是正常价格买的,烟草公司凭什么查?”还有网友说:“其实最大的痛点在,郊区高中端烟不好卖,低端烟不够卖,城区高中端烟都不够卖,低端烟不一定够卖,你让那些商家的高中端烟怎么处理,家里大量积压高端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