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大家好!我是某某律所的律师,以下是我的自我汇报。
女律师的开篇就完全放飞了自我,丝毫没有顾及做人的底线,更没有给上司留一点脸面。
从女律师的自曝中,可以清晰的得出以下三点信息:
1,自己知道上司已婚
在知道男上司已婚的情况下,女律师还是选择了疯狂去爱,这份感情令人敬佩。这位自曝的女律师非常主动,主动约男上司喝酒吃饭,一同去开房,一起去旅游,从女律师的自曝内容看,双方都非常享受这份“迟来的爱”。
2,两人非常放纵
在办公室里,对着东方明珠和黄浦江与上司白日干活,这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的认知和理解范围了。中午午休两个人都能出去开钟点房。可见两人爱的有多深。
3,女方已经认定了上司就是他的爱人
带上司参加朋友的婚礼,带上司见父母,这是非上司不嫁的节奏啊!可是,上司已婚了,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不知道这个未婚女孩到底出于什么目的才会选择这份“爱”。难道真的有不计后果的爱情吗?
目前,还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已经关注了这件事,他们表示:会正常处理这件事。
而上海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正在了解情况,会和记录部门沟通,如果属实,会向上级部门汇报。
虽然,女律师已经自曝,而且律所等部门也已经发声了,但是这件事仍然存在疑点。
第一:是什么原因让女律师选择了这样的方式向全律所的人公开他们的事情呢?是利益纠纷?是感情处理不当还是要鱼死网破?
第二:女律师自曝能得到什么?还是想要毁掉什么?如果她和上司足够爱,绝对不会在工作群内发布这种消息的。
第三:消息是否为女律师本人发布?有没有可能有第三者参与其中,或者是女律师不得已而为之。
无论事情的真相是什么,都需要该律所调查清楚,还公众一个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