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一下“拨改贷”四十周年………:
“拨改贷”是指我国在基本建设投资领域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将原本由国家财政无偿拨款的方式,改为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提供资金。
背景与原因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建设资金由财政无偿拨款,这种方式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增强建设单位的经济责任,国家实施了“拨改贷”改革。
实施过程
- **试点阶段**:1979年,“拨改贷”首先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及纺织、轻工、旅游等行业试点。
- **推广阶段**:1980年,试点范围扩大,规定实行独立核算、有还贷能力的建设项目都要进行“拨改贷”改革。
- **全面推行**:1985年1月起,“拨改贷”在全国各行业全面推行。
主要内容
- **资金来源**: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预算拨给同级建设银行,作为贷款资金来源。
- **利息与偿还**:借款单位需按期支付利息并归还本金,偿还资金原则上先用企业自有资金,再用税前利润。
影响与意义
- **积极作用**:增强了资金周转观念和投入产出观念,明确了投资使用的经济责任,有助于控制投资规模、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
- **负面影响**:加重了企业负担,部分企业面临生产资金不足的困难,影响了经营的稳定性。
“拨改贷”是我国投资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