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小女孩拿着父亲的医保卡,来到某连锁药店买感冒药。药店工作人员认为小女孩

校花阁 2025-02-09 22:12:27

上海,一名小女孩拿着父亲的医保卡,来到某连锁药店买感冒药。药店工作人员认为小女孩好忽悠,又是一个人,竟给配了14盒药,刷卡支付824.8元。小女孩虽然年龄小,懂得却不少,感觉其中有猫腻,便拨通了父母的电话。面对家长的质问,没想到药店竟然如此回复!

在接到女儿的电话之后,马大勇赶紧当下手头的工作,风风火火的往小区里赶。一路上马大勇忍不住怒骂:这妥妥的就是黑店! 马大勇有个13岁的女儿,虽然年龄不大,在生活上却很独立。这几天可能是因为季节交替的原因,女儿有些头痛,还伴有轻微的咳嗽,估计是感冒了。 本想带女儿去医院检查,可是女儿却说,自己就是轻微的感冒,拿点药就可以了。考虑到爸爸工作比较忙,女儿便提出自己去小区楼下药店拿药。

女儿如此懂事贴心,马大勇心里也一阵感动,于是便掏出自己的医保卡,嘱咐女儿去拿药的时候,用医保卡支付就可以,一定要跟店员说清楚哪里不舒服。 交代完所有的事情,马大勇这才开车去了公司。让马大勇没想到的是,店员竟然见女儿年龄小,竟然给开了14盒药,一共要支付800多块钱。 面对马大勇的质问,店员却并不惊慌,一再表示自己给拿的药,搭配起来服用对感冒有效果的,之所以会给拿14盒药,这是好几天的用量。 至于花了800多块钱,药店都是明码标价,且都是公司统一定价,并不存在“欺客行为”。

不仅如此,店员还告诫马大勇,如果再说他们是“黑店”,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马大勇一下子懵了,什么时候一个小小的感冒,就需要花费800块钱了?更让人无语的是,店员竟如此的理直气壮。药品是用来治病的,可不是给人添堵的。

药店给开出800块钱的药品,是否合理合法呢?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13条规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另根据《价格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回归到本案,药店工作人员所说有理有据,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过一个感冒就要花费800块钱,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幸运的是,当地有关部门已经针对此事介入调查,重点围绕“开药的合理性”的问题展开调查,相信很快就会给一个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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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刀残躯饮寒风;今朝有酒醉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