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官朋友说她三十年前进入法院工作,带她的师傅是一位军转干的法官,当时这位师傅的工作作风简单明了,她记得一对刚结婚不久的年轻夫妇因为生活琐事闹离婚,她的师傅二话不说,劈头盖脸就是一番批评教育,年纪轻轻,不好好过日子,不想着多挣钱,孝敬父母,结婚是过家家吗?想结就结,想离就离,回家好好反思反思,一个星期以后再来。 一个星期后,这对年轻夫妇和好如初,女方主动撤诉,二人还对师傅的批评教育表达了谢意,让她对师傅佩服的五体投地。 师傅的工作方式方法跟他军人的作风息息相关,也契合了当年的时代特征,这种工作方式看似粗糙,但很有效果。 她说今天如果再使用师傅的工作方式方法,估计会被当事人告死,而且现在诉讼爆炸,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案多人少,你不可能有这么多时间去做当事人的工作,这不现实。 另外,信息时代,随时随地都是偷拍偷录,这种工作方式方法往往会好心办坏事,成为当事人“要挟”法官的利剑,司法工作的环境也大不如以前。 多年的工作,让她感慨良多,我国绝对不能走上西方国家什么事情都使用诉讼方法解决的老路,法律解决不了这么多问题,而且即便是当时解决了,后面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 她说每年法院审理的借贷纠纷案件不在少数,90%以上的债权人可以赢得官司,但是这90%赢了官司的债权人,通过强制执行,能够成功收回债权的人微乎其微,可能最终是赢了官司,输了债权,得不偿失。 友友们,你们认为呢???
突然间觉得黄春梅一家人决定把大S的骨灰放家里,或许是因为怕房子被抚养孩子的人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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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说
回答你也是鸡和鸭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