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京城发生了一系列持枪抢劫案。罪犯鹿宪洲曾在云南服役,后因盗窃入狱又越狱。他疯狂作案,抢劫银行运钞车,罪行累累…… 鹿宪洲,1963年出生,曾在云南服役,当过汽车兵和军械验枪员。1984年复员后,他在北京首汽开出租车,或许是对平凡生活的不满,或许是对金钱的过度渴望,1991年2月,他伙同他人在天津、北京盗窃高级轿车3辆,迈出了犯罪的第一步。 很快,同年6月他就被捕,并于1992年被判处死缓两年。但他并未就此接受命运的安排,1994年2月18日,鹿宪洲成功越狱潜逃,从此开启了他更为疯狂的犯罪生涯。 越狱后的鹿宪洲,先是在黄民平、赵建国、弟弟鹿宪勤、女友张颖的庇护资助下,开始疯狂盗窃、抢劫,积累资金。他深知,要实施更大的犯罪,必须要有武器。于是,他前往边境地区,用盗窃、抢劫得来的资金购买枪支弹药,为抢劫银行运钞车做准备。1995年11月3日至7日间,他用3万元从张建国、蔺刚处买到两把手枪以及100多发子弹;1995年12月13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红星信用社门前,他持手枪开枪打死了北京金冠制衣有限公司的取款员,抢走人民币15万元。1995年12月至1996年1月间,他又用2.5万元从农之宝处买到一把冲锋枪、三把手枪以及100多发子弹,犯罪的装备愈发齐全,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 1996年2月8日,这是一个让北京市民震惊的日子。鹿宪洲持枪将停在工商银行北京泔水桥分理处门前的一辆运钞车洗劫,杀死一名银行员工,杀伤一人,抢走116万元。这是北京首次发生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案,一时间,整个京城人心惶惶。但鹿宪洲并未就此收手,1996年6月3日,他手持微型冲锋枪拦停某单位的取款车,劫走76万元现金,随后驾车逃离现场,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他的作案手法愈发娴熟,行动迅速且果断,给警方的侦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1996年8月27日,他伙同郭松驾驶汽车拦停装有131万人民币的运钞车,两人各自手持双枪欲抢劫。虽然由于银行职工与保安员的奋勇抵抗,两人没能得手,但一名银行职工当场被枪杀,另一名保安员负伤。鹿宪洲的罪行愈发严重,社会影响也愈发恶劣。 鹿宪洲的犯罪行为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北京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警方通过对案件现场的勘查、对证人的询问以及对各类线索的分析,逐渐勾勒出了鹿宪洲的犯罪轮廓。他们发现,鹿宪洲作案时使用的车辆多为盗窃所得,且这些车辆的失窃地点和使用轨迹都有一定的规律。1996年9月3日,北京海淀公安分局上报的一条重要信息引起了专案组的重视。某公司经理的一辆米黄色尼桑千里马轿车在居住地被盗,而这辆车的失窃地点与“银行劫匪”之前使用的几辆车的失窃地点相近,并且这些车辆都曾出入过汇园公寓。专案组敏锐地意识到,找到这辆尼桑轿车,或许就能顺藤摸瓜找到“银行劫匪”。 1996年9月8日傍晚,北京长城饭店保卫干部荣锡可在停车场巡查时,无意间发现与饭店相邻的亮马大厦停了一辆米黄色轿车,他仔细查看车牌号后,发现正是警方要找的那辆轿车。接到报案后,专案组民警立即行动,迅速在停车场布控。他们在尼桑车前后各放置了一辆汽车,以阻止嫌疑人驾车逃跑,并在停车场的各个出口以及饭店门口都安排了便衣警察。北京市局抓捕队队长王威带着三名侦查员在附近一辆车内隐蔽待命,随时准备出击。 深夜12点左右,一名中年男子从长城饭店走出,他左顾右盼,确定没有异常后走向了尼桑车。就在他打开车门准备驾车离开时,抓捕队员从各个隐蔽点冲出,迅速将他包围。抓捕队员命令男子出来,但短暂的僵持后,他打开车大灯,猛踩油门,汽车加速朝警察冲撞过去。抓捕队员受令开枪,尼桑车在冲出十多米后失去控制,撞上了一辆停着的汽车。警方将嫌疑人从驾驶室拽出,经过突击讯问和搜查,确认了他就是鹿宪州。9月10日晚,郭松在家中被抓获。警方在鹿宪洲的两个窝点,搜出微型冲锋枪1支,制式手枪3支,子弹315发,人民币17万元,美金和其他外币数万元,另外还搜出鹿宪洲盗窃的各类车牌、伪造的假身份证,作案使用的蒙面头套、各种作案工具。 鹿宪洲因在公安侦查期间拒捕被击伤,于1996年11月医治无效死亡,法院依法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郭松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参与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农之宝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建国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蔺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民平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窝藏罪,窝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颖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鹿宪勤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赵建国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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