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吵架后去世邻居被判赔偿##律师开放麦#
邻居是造成老人死亡的间接责任人,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因邻居把建筑垃圾堆在公共部位,年过七旬的张阿伯(化名)与邻居争吵起来。谁知吵完架刚回到家门口,张阿伯就倒下了,送医后仍不治身亡,直接死因为急性心梗。
本案中,张阿伯的死亡直接原因是急性心梗,但其发病时间是在与沈阿婆争吵结束后,法院认定争吵行为导致张阿伯情绪激动、病情发作,与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本案的判决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沈阿婆在明知张阿伯是老年人且双方是多年邻居的情况下,未尽到一般人审慎注意义务,与张阿伯发生争吵,存在过失。而张阿伯明知自己有高血压、心脏病病史,仍与沈阿婆争吵,对自身死亡后果存在主要过错,因此应减轻沈阿婆的赔偿责任。
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争吵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法院酌情判令沈阿婆对张阿伯的损失承担5%的赔偿责任。
除律师费、精神损失费由沈阿婆全额承担外,其余各项损失如医疗费、救护急救费、交通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由沈阿婆承担5%,最终判决沈阿婆赔偿张阿伯家人4万余元。
张阿伯家人要求沈阿婆一家四人共同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但因原告并无证据证明沈阿婆的三名家人对原告造成心理伤害,故法院对原告要求沈阿婆三名家人承担精神损失费的诉请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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