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男子网上认识一名女子,要求女子提供虐待服务,并承诺给3万元,女子为了钱

小峰聊社会 2025-02-06 22:29:39

山西太原,男子网上认识一名女子,要求女子提供虐待服务,并承诺给3万元,女子为了钱同意了。不料事后,男子反要求她转钱,否则继续虐待,女子只好给他转了1000元,可这还没完,男子一次次地让女子转钱,女子又转了8000元后,她害怕之下,报了警。   (来源:法政第一线、文中皆为化名)

张俏俏手头紧,躺在床上无聊,便上交友平台找人闲聊。突然,一个帅气的头像亮起,发来信息。她点开一看,是个英俊小伙,名叫侯明。两人聊得投机,侯明却提出一个匪夷所思的要求:只要张俏俏愿意与他发生关系并接受他的虐待,就一次性给她3万元。

张俏俏震惊不已,想拒绝,但想到自己囊中羞涩,连饭都吃不起,她犹豫了。最终,金钱的诱惑让她踏上了这条不归路。两人在酒店开房,发生了关系。紧接着,侯明开始发泄情绪,对张俏俏进行了虐待。尽管事先约定不能受伤,但张俏俏还是承受了难以言喻的痛苦。

结束后,张俏俏拿着钱匆匆离去,决心再也不干这种勾当。然而,第二天侯明又找到她,提出同样的要求。张俏俏回想起昨天的遭遇,浑身发抖,拒绝了他。但侯明岂会善罢甘休?他威胁张俏俏,如果不从,就让她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恐惧之下,张俏俏只好再次赴约。这一次,她不仅遭受了更严重的虐待,而且一分钱也没拿到。侯明反而向她索要钱财,声称要用这些钱去赚钱。张俏俏无奈,只好转了1000元给他,才得以脱身。

回到家,张俏俏想尽快摆脱侯明,但他却不断发来威胁信息。为了了结此事,她又陆续给侯明转了8000元。然而,侯明并未收手,继续威胁她到酒店提供虐待服务。张俏俏在恐惧中妥协,再次遭受虐待和敲诈。

经历了无数次的折磨和金钱损失后,张俏俏终于鼓起勇气报警。那么,侯明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首先,侯明要求与张俏俏发生关系并提供虐待服务,这一行为在张俏俏非自愿的情况下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的,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其次,侯明多次威胁张俏俏并索取钱财,当面和不当面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因为采用威胁手段从他人手中夺取财物是违法的,应受到相应处罚。

最后,侯明在信息中威胁张俏俏转账的行为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他利用张俏俏的恐惧心理,通过威胁手段获取钱财,同样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侯明的行为触犯了多项法律条款,应数罪并罚。对于他的所作所为,我们必须予以严厉谴责和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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