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红书上涌现了大量中国女孩向我们普及彩礼习俗的现象,简直络绎不绝,我以往都选择置之不理。但今日,实在被这股潮流扰得心烦意乱,终于忍不住反驳了一位。 这位女孩言道:“若你们与我们国家的男孩谈情说爱乃至步入婚姻殿堂,我们女方是有资格收取彩礼的。通常情况下,这笔彩礼可达二三十万人民币。” 我闻言笑道:“这可是一笔巨款啊。在我看来,我们无论从外貌还是身高上都略胜一筹,若我们结婚,收取五十万人民币的彩礼也毫不为过。” 她回应道:“这事儿嘛,可以商量嘛,总之咱们可不能亏待了自己。” 我继续调侃:“那这岂不是一条绝佳的生财之道?一次婚姻便能收获五十万,而且在这三年里,还有老公养着,纯赚五十万。三年后,一拍两散,再觅新欢,这也不违法吧?毕竟咱们陪他度过了三年时光,法律又能挑出什么理儿来?又不是新婚即离。” 我又补充道:“如此看来,你们还真是颇具事业心呢,白吃白喝还能白拿一大笔钱,而且这还是个可持续发展的循环赚钱模式。那你们还出去工作干啥呢?” 说完这番话,竟无人接话…… 说真的,我挺反感这种行为的。本小姐有手有脚,何须靠“卖”自己来换取生活?本小姐嫁的是爱情,而非金钱!倘若再有此类人前来烦扰,我定会见一个怼一个,天天如此,绝不姑息!
发了一条朋友圈被同学说的很不舒服[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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