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应当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任何超越法律边界的行为都应受到约束和纠正。” 山西大同,商户十点下班后将店内的灯关了回家,节约用电,结果晚上十一点多,城管打电话,态度强硬地要求,“必须回店里把灯开上,24小时开灯。”商户没有妥协,自己已经哄着孩子睡觉了,不回店里,怎料,城管竟然强行将门撬开,把店里的灯打开,扬长而去。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回应,“春节期间,商铺需24小时亮灯!” 首先,从法律条文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在这起事件中,商户的店铺在下班后可以被视为其私人领域,城管未经商户同意强行撬门进入,涉嫌侵犯了商户的合法权益。 从个人看法来讲,商户十点下班关了灯回家,这是很合理的省电做法,也符合平常过日子、做生意的逻辑。城管态度那么强硬地要求商户回店开灯,这压根就没把商户的权利和生活当回事儿。 咱想想当时的情况,商户忙乎了一整天,十点终于能打烊了,累得够呛关了店门回家,回去就陪着孩子,想好好享受一下家里的温馨时光。谁知道晚上十一点多这通电话,把这平静全打破了,城管那凶巴巴、不讲理的要求,可把商户给气坏了、愁坏了。 商户明明白白说了自己在哄孩子睡觉,回不了店,这多正常的反应啊,当家长的不都这样嘛。可城管呢,不管商户的难处,直接来个撬门开灯的损招,这做法简直让人没法接受。 如果这种乱用权力的事儿没人管、没人纠正,那可就坏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得大打折扣。商户们对城管部门,甚至对整个政府的管理都得有意见、有怀疑,那社会还能和谐、能稳定吗? 同时,这也给咱提了个醒,定那些个规定、政策的时候,得好好琢磨琢磨合不合理、能不能行得通。春节让商铺 24 小时亮灯这规定,可能一开始是想把节日气氛弄热闹点,可执行的时候,问过商户的想法没有?考虑过商户的难处和权益没有?这些都得寻思寻思。 对商户来说,他们可是搞市场经济的主力,给社会经济发展出了不少力。政府部门管事儿的时候,得把服务和引导放前头,别动不动就来硬的、强制的手段。 反正啊,这事儿不只是开灯不开灯的小问题,它反映出权力咋用才对,政策咋定、咋执行才能更有人情味这些大问题。希望通过好好处理、好好琢磨这种事儿,能让政府部门依法办事,更好地给老百姓服务,让社会更和谐、更公平、更有规矩。 对此您怎么看? 欢迎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和此刻遇到的法律问题
“权力应当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任何超越法律边界的行为都应受到约束和纠正。” 山
方妍明月说
2025-02-05 20: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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