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2日,沈阳黑老大刘涌被押解到殡仪馆,然后由法警将其抬进白色的死刑执行车。10分钟后,殡仪馆工作人员推走了刘涌的尸体。 2003年12月22日,这注定是沈阳黑社会头目刘涌人生的最后一天。清晨的阳光尚未穿透沈阳城浓重的雾霾,法律的威严已然降临在这个恶贯满盈的罪犯身上。 刑讯逼供、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多年来,他凭借暴力在沈阳称霸一方,无恶不作。但是今天,等待他的将不再是无尽的纸醉金迷,而是刑场的一枪子弹。 7点整,锦州市中级法院外,早已围满了前来围观案件宣判的群众。一辆辆警车缓缓驶入法院大门,全副武装的特警如狼似虎,紧握手中的步枪。 警戒线外,群众的脸上写满了愤慨和期待。他们在互相交谈着,畅想着刘涌伏法后沈阳重现安宁祥和的美好前景。 8时30分,押运车抵达的法院大门,刘涌身着橘红色的囚服,在十数名全副武装的法警押送下缓步走向法庭。群众的怒吼声此起彼伏:"杀人偿命,血债血偿!""死有余辜,罪大恶极!" 11时35分,囚车抵达锦州市殡仪馆,刘涌双手反铐,在民警的押解下走向执行场。门外是荷枪实弹的武警,他们严阵以待,防范可能发生的意外。 刘涌最终被法警抬上白色的死刑执行车。10分钟后,当法警再次打开车门,通体僵硬的刘涌被抬了出来。这个罪大恶极的黑社会头目,终于在正义面前伏法。 他的尸体被殡仪馆工作人员迅速推走,接受火化。而他犯下的罪行,将永远为世人所唾弃。刘涌的死,标志着黑恶势力的覆灭,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刘涌,一个在沈阳叱咤风云多年的黑社会头目,他的犯罪之路始于1989年。那一年,他召集了一帮亡命之徒,正式组建了自己的黑社会团伙。 在随后的四年半时间里,这个团伙作案多达47起,罪行之恶劣令人发指。他们殴打普通百姓、打砸商铺、垄断市场,无恶不作,给沈阳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在众多的恶性案件中,有两起尤其令人震惊。一是对无辜群众乔辰刚的残暴殴打。乔辰刚不过是出于善意提醒刘涌不要乱停车,却遭到了刘涌及其"小弟"的毒打,全身上下被砍伤,缝了121针,差点丢了性命。 另一个是中街大药房案。刘涌指使手下打砸药房,还勒索药房老板,逼迫其低价转让店铺。面对刘涌的淫威,药房老板惊恐万分,最终只能忍痛割爱,把店铺拱手相让。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对法网的收紧,刘涌心生恐惧,2000年7月,他携妻带着赃款潜逃俄罗斯,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可他低估了人民警察的智慧和力量。仅仅一天之后,他就在黑河被警方抓获。看到大势已去,刘涌绝望之下吞服大量安眠药,企图以自杀的方式来逃避罪责。 所幸,警方及时将他抢救过来。自杀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刘涌必须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接受法律的审判。 与此同时,警方对刘涌的19名团伙成员也进行了抓捕。这些社会的蛀虫在警方面前纷纷就擒,一大批作案工具也被缴获。刘涌犯罪集团就此覆灭,沈阳的黑恶势力失去了头目,一蹶不振。 刘涌犯下如此多的罪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2003年12月22日,在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一判决终于降下。审判长宣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被告人刘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庭宣判的一刻,旁听席上的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多少沈阳百姓曾经饱受刘涌团伙的欺凌,如今终于看到了恶人伏法,公道自在人心。 2003年12月22日上午10点04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刘涌案做出了最终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罪犯刘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此,这场长达数月的庭审画上了句号。 判决一出,现场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多年来饱受刘涌团伙欺凌的沈阳百姓终于盼来了正义的伸张。然而,对于刘涌的家人而言,这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从法院到刑场,刘涌始终被法警严密看管。11辆警车组成车队,浩浩荡荡开往锦州市殡仪馆。没有人敢掉以轻心,毕竟这可是沈阳的头号黑帮大哥。 一路上,荷枪实弹的武警严阵以待,随时防范可能出现的意外。虽然刘涌的犯罪团伙已被一网打尽,但谁也不敢保证他们的同党不会来劫法场。从这一细节可以看出,此案的性质和影响之恶劣。 11时35分,押运车队抵达殡仪馆。刘涌双手反铐,在十数名全副武装的法警押解下,走向他人生的最后一站。不远处的白色面包车内,就是他即将面对的致命一针。 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刘涌被抬进了死刑执行车。药物推入他的身体,结束了这个恶贯满盈的犯罪分子的生命。仅仅10分钟后,法警打开车门,将已经僵硬的刘涌尸体抬了出来。 接下来,刘涌的尸体被殡仪馆工作人员火化。灰飞烟灭,曾经叱咤风云的黑帮大哥,如今只剩下一抔冰冷的骨灰。他的妻子红肿着双眼,默默地等在火化间门口,等待领回丈夫的骨灰。 刘涌的死,标志着一个黑帮时代的终结。这个"飞鹰帮"的头目一倒,沈阳的黑恶势力元气大伤。而这背后,是人民警察的不懈努力和人民法院的秉公执法。
2003年12月22日,沈阳黑老大刘涌被押解到殡仪馆,然后由法警将其抬进白色的死
鹏天玩转旅游
2025-02-05 00: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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