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女子不慎将价值14000元的苹果手机丢失,她通过手机定位找到了捡到手机的一位大妈,并要求对方归还,然而,大妈却拒绝归还,最后,女子的朋友不得不支付给大妈1000元钱,大妈才不情愿地将手机归还,尽管如此,女子仍然觉得大妈的行为不合适:如果是她自愿给大妈钱,那没问题,但大妈主动开口要钱让她感到非常不舒服,她认为,拾到物品应该归还,而不是索要报酬,因此她打算起诉大妈。 信息来源:视界网/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2025-01-23捡拾他人财物归还时索要酬金该不该? 一部手机,1000块钱,一场超市里的失而复得,却意外引发了一场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全民大讨论,这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隐情? 郑女士14000元的iPhone14手机失窃,对她至关重要。她冷静地利用定位功能追踪手机,发现手机仍在移动。
她和朋友循线追踪至一栋住宅楼,遇到持手机的大妈。大妈非但不愧疚,还炫耀曾捡到贵重项链,暗示要“报酬”。
郑女士和朋友惊愕不已,最终为尽快拿回手机,郑女士的朋友妥协支付1000元“感谢费”。大妈磨蹭许久才归还手机。这场“手机争夺战”以郑女士付出代价告终,大妈贪婪行为令人咋舌。 事后,郑女士将事件曝光给媒体,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反响,有人指责大妈的行为,认为这是对拾金不昧传统美德的践踏;也有人认为,拾得人付出时间和精力,索要一定报酬也无可厚非,网络上,双方观点激烈碰撞,#拾金不昧该不该要好处费#一度成为热门话题。 简单来说,《民法典》规定,要是谁没理由就捞了好处,导致别人受损,那得把捞到的钱物还给受损的人。 大妈捡到手机,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占有,已构成不当得利,郑女士作为手机的主人,有权利让那位大妈立刻把手机还给她,其次,大妈索要1000元“好处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大妈手持 iPhone 14,暗示不归还手机就得给 “好处费”,行为已涉敲诈勒索灰色地带。虽未直言威胁,“不还手机就给钱” 的潜台词,暴露其道德与法律底线问题。
郑女士朋友无奈给了 1000 元,但这无法掩盖大妈行为的潜在违法性。若证据表明大妈以手机非法获利,极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既蔑视法律,又践踏公德。
法律规定,拾得人可向失主主张保管遗失物的合理费用,如打车费、保管费等必要支出。但大妈索要的 “好处费” 明显超范畴,违背拾金不昧美德,触碰法律底线。法律专家警示,“拾金不昧” 是传统美德,更是公民法定义务。 拾得人在主张权利时,必须坚守法律的边界,理性协商,共同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而非利用他人的困境进行不正当的索取。大妈的这一行为,无疑是对这一美德的玷污,也为社会敲响了警钟。 郑女士手机丢了又找回来,挺让人高兴的,但她心中更多的是愤怒和无奈,如果大妈能把手机还回来,我肯定得表示下感谢,比如送点礼物、包个红包,甚至送面锦旗。 一旦要求给“好处费”,事情的性质就大不相同了,这让她感到自己的善意被利用,也对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产生了怀疑,这件事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 有人认为,拾金不昧是道德义务,不应与金钱挂钩;也有人认为,给予拾得人一定的奖励,可以鼓励更多人主动归还失物,形成良性循环,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对于大妈的行为,你又是怎么看的呢? 如今,手机定位功能的普及,让失物追踪变得更加便捷,但也给传统的拾金不昧认知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方面,失主可以更轻松地找到失物,减少了对拾金不昧的依赖;另一方面,这也让一些人产生了“反正能找到,不还也无所谓”的心理,甚至以此为要挟谋取私利。 我们都得齐心协力,把拾金不昧的好习惯传承下去,道德教育要加强,同时得把相关制度整好,确保那些捡到东西不占为己有的人能权益得到保护。 只有法律与道德共同发力,才能营造一个更加和谐、互信的社会环境,让拾金不昧的精神在信息时代继续闪光。 这种事情不是少数,它反映了社会变革中,旧有道德和新鲜想法的冲突,我们期待,通过法律的规范和道德的引导,能够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拾金不昧社会生态,让拾金不昧不再成为一种“风险行为”,而是一种值得被尊重和鼓励的社会正能量。
hzhz1017
什么叫道德一切金钱为第一欺穷不笑娼很正常道德不能去超市购物一千元可以去超市购年货了!在说1万4个手机能拿回来付1千元很多吗?做人不管出什么任何错误都是要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