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肿瘤术后发生脑出血,虽患者未如实提供病史医方亦担责

乐正康康 2025-01-15 13:48:44

一、患方诉称

患者陈某红于2023年7月24日以体检发现胆囊息肉入住某大学附属某医院,某大学附属某医院诊断为胆囊息肉并进行一次手术,术后病理检查发现患者陈某红切除的胆囊息肉实际是胆囊癌,被告某大学附属某医院告知需要马上再进行手术。陈某红于2023年8月4日二次手术,术中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患者死亡。

二、患方观点

由于1.主治医生术前检查不彻底,未检测出脑部问题就进行手术;2.被告医院误诊,在一次检查未能检查出胆囊癌直接就做了息肉手术;3.两次全麻手术相隔10天左右,被告医生没有考虑患者陈某红年龄大的手术风险;4.被告医生对于术中血压高是否适合继续手术,是否能术中检测到突发脑出血,观察处置不及时,救治不到位;

导致患者蛛网膜下腔出血发生死亡的严重后果。被告违反医疗常规规范,没有尽到一位专业医师应尽的注意义务,直接导致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据解决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法规,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合计405679.39元。

三、被告某大学附属某医院辩称

鉴定意见书中所述认为我院患者入院时采集病史不充分,我院不予认可。患者陈某红入院时并未提供其在入院前的体检报告,是在鉴定过程中补充的材料,我方才知晓,并且补充材料中患者在2023年7月5日所做的头颅CT检查并没有异常。

所以认为我院入院时采集病史不充分没有依据。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医生发现患者血压高,并且及时对症处理,给予加深麻醉、镇静镇痛处理,之后患者血压趋于正常水平,所以我院的诊疗行为与患者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并没有因果关系,我方不同意赔偿。

鉴定报告提出的手术为四级手术,术前医方未行多学科会诊,MDT与患者蛛网膜下腔死出血,无任何因果关系,我方不予认可。

四、死亡原因

患者陈某红去世后未进行尸体解剖,故未取得确切的死亡原因,但根据患者就医相关病例材料记载的病情,分析(推断)认为:患者死亡原因符合因胆囊手术术中发生蛛网膜下腔出血继发脑疝而死亡。

五、鉴定意见

原告:孙某冰,男,1985年1月21日出生,被告某大学附属某医院对陈某红的诊疗过错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次要。

六、医疗过错分析

1、患者就诊时先于外院做常规体检,提示存在脑部病患可能,但医方入院记录并无记载,考虑病史采集不充分。医方未尽谨慎诊疗义务,存在过错。

2、该手术为四级手术,术前医方未行多学科会诊(MDT)。医方未尽谨慎诊疗义务,存在过错。

3、患者二次手术进入手术室后,麻醉前收缩压达185mmHg,医方未予重视,按常规麻醉处理欠妥,麻醉过程中收缩压高于220mmHg达10多分钟,对于该患者,可能为蛛网膜下腔出血的重要诱因。医方未尽谨慎诊疗义务,存在过错。

4、患者高某,因“胆囊息肉”(术后病理证实为胆囊癌)行临床治疗具有一定风险,围手术期脑血管意外属手术固有风险,存在不确定性,可以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即使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完全尽到高度注意义务,有时也难以完全避免术中发生脑血管意外。

七、法院判决

2024年7月30日判决,被告某大学附属某医院承担30%责任,赔偿318440.22。

【司法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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