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举八种"程序违法导致判决无效"的情形,董哥给大家解释下: 一、不叫当事人到场就判案 就像老师没让学生参加考试就直接给零分,法院不传唤原告被告到庭就直接判决,等于剥夺了当事人的辩护权,属于严重违规。 二、开庭像走过场 正常开庭要有书记员宣布纪律、法官敲法槌等流程。如果连"现在开庭"这句话都不说,整个庭审就像黑箱操作,程序完全失范。 三、证据当摆设 比如原告拿出借条,法官看都不看;被告提交不在场证明,法官直接扔一边。这种不调查证据、不核实事实的判决,相当于闭着眼睛判案。 四、审理过程乱套 该组成合议庭的却独任审判,该公开审理的却秘密进行,该回避的法官不回避。就像足球比赛没有裁判,规则完全崩坏。 五、把申诉当耳旁风 当事人对程序提出质疑(比如认为法官偏袒),法院必须书面记录并处理。如果装聋作哑不作回应,等于剥夺救济权利。 六、判决像地下交易 判完后不当庭宣布结果,或者只口头说说不出具文书,就像医生诊断不写病历,病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 七、判决书玩失踪 判完三个月不给判决书,或者只给复印件不加盖公章,这种"幽灵判决"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 八、让老实人背黑锅——错误分配举证责任 好比顾客投诉奶茶喝出蟑螂,按规矩应该是商家自证后厨卫生(举证责任倒置),但法官非要顾客证明"蟑螂不是自己扔进去的"。这种错配举证责任的行为,等于让无辜者自证清白,属于典型程序违法。 ,必须撤销重审。 有问题私信董哥,留言案情和诉求,我看到会回复你的。纠正冤假错案 如何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举八种"程序违法导致判决无效"的情形,董哥给大家解释下: 一、
董哥谈社会
2025-02-03 1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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