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井盖点鞭炮8辆车定损28.5万元
看了这个新闻,好像是要走保险,让保险公司出钱啊,大家说说,是这么情况吗?如果真是这样,那我认为极为不妥!
首先,孩子犯的过错,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肯定有不了推卸的责任,替道歉赔偿,这是最基本的吧,决不能让车主走保险,让车主自己承担,车主这是招谁惹谁了。
其次,如果说是一笔赔不起的钱,那也应该尽量去赔偿,比如现在定损是28.5万,那起码也应该陪十几万吧,不能让车主走保险了,让保险公司成冤大头,熊孩子和监护人啥事没有,这说不过去的。
最后,我个人是强烈建议让这家人道歉赔偿,如果不给熊孩子一点惩戒,他能长记性吗?不给他的名字父母一点惩戒,他们会教育管理自己的孩子吗?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一般都站着一群熊家长,就这事在我看来,不让这孩子父母赔偿是说不过去的。
说实话,如果走了保险,那第二年保费是会增加的,再说了车辆本身的损失呢?这样一来,车主是不是太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