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虽不是党的最高领导人,但他的“立三路线”却在一度时期成为党中央的工作方针。
他一生被“死亡”3次,新中国成立后担任要职,却在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中被揪斗、批判,后服药自尽,真让人唏嘘不已。
李立三,(1899.11.18—1967.6.22),湖南醴陵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工人运动的杰出领导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央秘书长、宣传部长。
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回国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先后在中央和地方担任工人运动领袖,曾一度掌握着中央的实际权力。1930年犯过“立三路线”错误,但不久就认识改正 。
在斗争岁月中,他曾经“死”过三次,组织和同志们为他开过三次追悼会。
第一次是1922年。那时李立三从法国遣送回国,受党的委派,在安源从事工人运动。有一次,留在法国勤工俭学的同志们听到一个误传的消息,说他被赵恒惕杀害,大家曾经集会志哀,由王若飞同志致了悼词,并以《一个悲壮的报告》为标题,加上黑边,在党刊《少年》杂志1922年第三号上发表。第二次是1927年南昌起义以后,李立三任中共前敌委员会委员兼政治保卫处处长。有一次,他带一连人执行任务,途中和敌人遭遇,陷入重围。周恩来同志得到消息后,立即带部队营救,把敌人击退以后,不见李立三。有人说他牺牲了,但找遍战场也没寻到尸体。回去以后,召开了追悼会。不料会正开着,李立三却带着一些同志回来了。
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李立三和夫人到周总理家里作客,周总理还谈起这件事。他笑着说:“立三同志是会长寿的,因为我们已经给他开过追悼会了。第三次追悼会是198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为李立三召开追悼会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其一生在解放前后担任职务有:
1923年任中共武汉区委书记。
1924年任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
1925年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
1926年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组织部长。
1927年当选为第五届中共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央工人部长。
1928年-1930年任中共中央常委兼秘书长、宣传部长等职。
1931年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成员兼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共产国际工人出版社中文部主任、《救国时报》主编。
1945年当选为第七届中共中央委员。
1946年历任军调部东北三人小组成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敌工部长、城工部长等职。
1948年任中共中央东北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
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务委员、劳动部部长。
1960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是中共四至八届中央委员,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常委。
就这样一位赫赫有名的为党和国家做出过极大贡献的革命家,在十年浩劫中蒙冤而死,真是让人痛心疾首。
《全景文视》重温党章笔记之四 2024.8.20于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