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一鸣利用私生女闪闪赚钱这一行为饱受争议,从多个角度看都存在不少问题。 从法律层面来说,李雨禅举报黄一鸣用仅一岁的女儿接广告违反《广告法》。虽然黄一鸣声称从脚本到拍摄再到剪辑都是自己完成,不存在“童工”一说,但这一解释难以站住脚,毕竟各平台都严格规定不准未成年人参与带货,利用低龄孩子进行商业广告活动,明显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从道德伦理角度,将年幼的孩子作为赚钱工具,是对孩子基本权益的漠视。孩子本应在无忧无虑、单纯美好的环境中成长,过早卷入商业活动,会让其纯真的童年蒙上商业化的阴影。闪闪还只是个孩子,无法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这些商业行为,黄一鸣作为母亲,替孩子做这样的决定,把孩子当作获取利益的途径,这违背了基本的为人父母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从对孩子未来影响来看,过早曝光在公众视野下参与商业活动,可能会给闪闪的成长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当她长大后,可能会面临来自同龄人异样的眼光和嘲笑,即便黄一鸣称会把闪闪养成心理强大的小孩,但这种潜在的伤害风险依然不可忽视。而且,在充满利益诱惑的商业环境中成长,可能会扭曲孩子的价值观 ,让她难以形成正确的财富观和人生观。 从社会影响角度,黄一鸣这种行为产生了不良示范。她炒作“王思聪私生女”话题,利用孩子博眼球赚钱,容易让公众尤其是年轻人产生只要能和富豪生孩子就能当网红博流量赚大钱的错误认知,严重误导了年轻人的价值观,扰乱了公序良俗。那王公子又有什么证据证明闪闪不是他的孩子。过好自己,别和人家纠缠。那才是明白的人生。
黄一鸣利用私生女闪闪赚钱这一行为饱受争议,从多个角度看都存在不少问题。 从法律层
小铮谈娱乐趣事
2025-01-30 17: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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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xxx92
谁提出谁举证,没有证据证明孩子是谁的,没有证据证明对方给钱和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