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一名女子从上海开车回到婆家,准备趁空闲多住两天,她到了之后,把车停在车

校花阁 2025-01-26 19:28:16

浙江诸暨,一名女子从上海开车回到婆家,准备趁空闲多住两天,她到了之后,把车停在车库门口,不料,第二天早上,女子发现有人在她奔驰车上贴了一张提示纸,让她不要占用他人的停车位。女子非常无语,这个邻居在她家门口停车久了,就把她家门口当成自己的位置了?

据了解,女子婆婆家买了房子后,考虑到子女回来停车方便,同时买了一个车位,而按照大家的通常做法,除了车库外,车库门口也可以停自家的车辆。 女子开车回到婆婆家后,没有打开车库,将车停到车库里去,而是停在车库门口,谁曾想到,第二天早上,就有一个邻居在她车上贴了一张提示纸,“请把车停在自家车位门前,不要霸占他人的位置,谢谢!” 女子看到提示纸的瞬间,产生了怀疑,我占了别人的位置?女子看了看周围,这就是自家车位门口,可邻居为什么说自己占用了他的位置呢?

女子问了婆婆后恍然大悟,原来有个邻居经常把车停在她家门口,平时他们没回来,婆婆觉得空着也是空着,就没有管,让邻居停车了。 谁曾想到,这个邻居停久了,就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个位置是他的,还认为女子将车停在此处,是占他的位置。女子弄清原委后,霸气地回应对方,“你停我家门口,还说我霸占你的位置,你哪来的勇气?”

现实生活中很多这样的人,占别人的东西占久了,就觉得这东西属于自己,然后理所当然的指责原主人,哪来的脸呢? 从法律上讲,无权占有人,始终都是无权占有,不管经过多长时间,都不能变成所有人。 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子和车位属于不动产,按照法律规定,占有并不能改变不动产的属性,想要成为不动产的主人,获得不动产,必须要经依法登记,否则不能发生物权效力。 其次,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这一条又被称之为返还原物请求权,即权利人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原物。换而言之,女子可以要求留言的邻居,今后不要在她家门口停车。

再次,民法典第459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邻居明知道女子婆婆车库门口,不是他的停车位,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擅自将车停在对方车库门口,属于恶意的占有人,如果造成损害的,对方可以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有网友提出,这次事件,有可能是一个误会,留纸条的邻居估计误认为是其他邻居,把车停在了女子婆婆家门口,所以留纸条提醒对方,结果停车的人是房屋主人,被狠狠的打脸了。 希望事情如网友所言,不然这个贴提示纸的邻居,就太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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