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桂阳,男子金海洋与女子谢丽恋爱同居后,谢丽生下了一个孩子,两人共同抚养了这个

重瓦下庆 2025-01-26 18:25:24

湖南桂阳,男子金海洋与女子谢丽恋爱同居后,谢丽生下了一个孩子,两人共同抚养了这个孩子10年。然而,当两人分手时,约定孩子归金海洋抚养,谢丽无需支付抚养费,金海洋还补偿了谢丽16000元。但2年后,金海洋却发现孩子越来越不像自己,经鉴定,孩子并非他亲生的。愤怒之下,金海洋将谢丽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12年的抚养费146000元和16000元补偿款,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

(来源:桂阳法院)

话说这金海洋,可是个实诚人。他和谢丽相识于一次朋友聚会,两人一见如故,很快就坠入了爱河。不久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感情也是如胶似漆。

谢丽是个温柔体贴的女子,对金海洋也是百依百顺。不久后,谢丽便怀上了孩子,这让金海洋更是高兴得不得了。他觉得自己终于要当爸爸了,对谢丽也是更加疼爱有加。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谢丽顺利生下了一个健康可爱的男孩,金海洋更是把他当成了掌上明珠,疼爱得不得了。他努力工作,拼命赚钱,就为了给孩子和谢丽一个更好的生活。

就这样,三人一起度过了10年的幸福时光。然而,好景不长,两人的感情却逐渐出现了裂痕。因为种种原因,两人最终决定分手。

分手时,两人约定孩子归金海洋抚养,谢丽无需支付抚养费。金海洋还念及旧情,补偿了谢丽16000元。他觉得自己虽然失去了爱情,但还有孩子,生活还有希望。

然而,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2年后的一天,金海洋突然发现孩子越长越不像自己。他心里开始犯嘀咕,难道这孩子不是我的?

为了弄清真相,金海洋偷偷带着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他如遭雷击,孩子果然不是他亲生的!

金海洋感觉自己的世界都崩塌了。他想不到自己辛辛苦苦抚养了12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他愤怒、痛心、绝望,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

思前想后,金海洋决定找谢丽问个明白。他质问谢丽为什么要欺骗他,为什么要让他抚养别人的孩子?

谢丽却一脸淡然地说:我也不知道孩子不是你的,我当时也以为是你的呢。

金海洋听得火冒三丈,他再也忍不住了,一拳挥向了谢丽。他知道自己不能靠暴力解决问题,他决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于是,金海洋将谢丽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返还12年的抚养费146000元和16000元补偿款,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

法庭上,金海洋声泪俱下地陈述了自己的遭遇和诉求。他希望自己能够得到法律的公正裁决,让谢丽为自己的欺骗行为付出代价。

而谢丽却辩称自己也不知道孩子不是金海洋的,她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她请求法庭能够酌情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减轻她的赔偿责任。

那么,法庭会如何裁决呢?

在这个案件中,谢丽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金海洋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

一、谢丽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而在这个案件中,谢丽明知孩子并非金海洋亲生,却故意隐瞒真相,让金海洋误以为是自己的孩子并抚养了12年。

这种行为明显构成了欺诈,侵犯了金海洋的知情权。

二、谢丽是否应当返还抚养费?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件时会认为,谢丽明知金海洋并非孩子的父亲,对孩子没有法定义务,但是却瞒着金海洋,让金海洋抚养孩子。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也侵犯了金海洋的合法权益。

因此,谢丽应当把金海洋抚养孩子的抚养费全部返还。

具体来说,金海洋要求谢丽返还12年的抚养费共计146000元。

这个数额是根据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实际支出计算得出的。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对这个数额进行核实和认定,确保它符合实际情况。

三、谢丽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了返还抚养费外,金海洋还要求谢丽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

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这个案件中,谢丽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金海洋的人格尊严和家庭权益,给他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压力。

因此,法院很可能会支持金海洋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并判决谢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具体的赔偿数额会由法院根据金海洋的实际损失、谢丽的过错程度和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裁定。

经过审理和裁决,法院最终判决谢丽向金海洋返还116800元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6000元。

在民事活动中,诚信是基本原则,任何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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