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因在等红绿灯时设置导航被交警罚款200元,男子告上法庭

穆说娱乐 2022-03-28 06:07:09
上海男子因在等红绿灯时设置导航被交警罚款200元,男子告上法庭

“设置导航,也算是妨碍行车安全?”上海虹口,男子因在等红灯时设置导航,被交警队以妨碍行车安全为由罚款200元。事后男子不服,两次告上法庭,讨要说法。

(案例来源: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男子娄先生是业务员。事发当天,娄先生受老板委派,到一间公司洽谈业务。娄先生因对去这家公司的路线不熟,遂在等红绿灯时,打开手机开始设置导航。

然而就在娄先生在设置导航时,正好被在附近执勤的交警看见,随后交警走上前,以娄先生的行为系妨碍行车安全为由,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当时娄先生由于赶时间,所以简单的几句解释,未被交警采纳后,便开车先离开。

事情处理好后,娄先生心想开车等红绿灯时设置导航,不是很正常么?凭什么要处罚?娄先生不服,下定决心要告上法庭,讨个说法。

本案是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举证责任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交警队举证称:

根据法律规定,娄先生从上车到行车结束下车,都属于行车的整个过程。

《上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

因此交警队认为,娄先生在行车过程中,浏览电子设备(手机)属于违法行为,故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娄先生辩解称:

妨碍行车安全的前提一定要存在现实的危险,而其车辆当时是在等待红绿灯,即车辆正处于静止状态的,并不存在危险。

《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4款规定,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基于上述规定,娄先生认为其行为不应受到处罚。最多也是批评教育即可。

然而交警队反驳称:

手机属于电子设备,娄先生在行车过程中浏览电子设备,不管其目的是什么,都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违法行为的范畴。

然而娄先生想要避免被处罚的结果发生,可以在事前或者将车停好后,设置导航路线。

正因娄先生当时车子是处于静止状态,因此没有对其处以更严厉的扣分处罚,即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违法行为与社会危害性相当的决定。

最终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包括等待红绿灯的过程,因此交警的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故一、二审法院均驳回娄先生的诉求。

那么大家认为,在等红绿灯时设置手机导航,应该处罚么?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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