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一栋老旧居民楼里,一位年过半百的独居老人孙阿姨,以145万元的价格急于出售她唯一的房产。这笔交易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孙阿姨坚持要求全款现金交易,这一特殊要求让中介小李感到了丝丝不安。就在交易即将完成,145万现金铺满客厅沙发的那一刻,几个陌生人的出现让小李警觉起来。他们声称是来取钱的,但小李总觉得事有蹊跷,于是悄悄报了警。民警迅速赶到,一场涉及电信诈骗的阴谋浮出水面,而孙阿姨却坚称自己没有被骗!
(来源:新民晚报)
在一个小巷里,孙阿姨的小屋显得格外温馨,却也透着几分孤独。孙阿姨老伴走得早,孩子也在外地工作,这房子就是她全部的依靠。
然而,最近她却突然决定要卖房,而且要求全款现金交易,这让周围的人都感到不解。
中介小李接到这单生意时,心里就犯起了嘀咕。全款现金?这在如今的房产交易中可不多见。
但孙阿姨态度坚决,小李也只能尽力去满足她的要求。经过几番周折,终于找到了愿意全款现金购房的买家。
交易那天,小李带着买家来到了孙阿姨家。客厅里,145万现金整整齐齐地码在沙发上,闪耀着诱人的光芒。孙阿姨的眼神里既有期待也有不舍,这毕竟是她一生的积蓄所在。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孙阿姨起身去开门,进来几个陌生人,他们自称是孙阿姨的朋友,来帮她处理这些现金的。小李心里咯噔一下,这情景怎么这么像电视剧里的诈骗桥段?
他悄悄掏出手机,给警方发了条短信。不一会儿,民警就赶到了现场。看到满沙发的现金和那几个陌生人,警方立刻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孙阿姨却一脸茫然,她坚称自己没有被骗。原来,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子,对方每天对她嘘寒问暖,还主动给她汇了8万元,说是要带她一起投资发财。孙阿姨被这份“关怀”深深打动,对对方的话深信不疑。
“你看,他连钱都给我汇了,怎么会是骗子呢?”孙阿姨指着手机上的汇款记录,对小李和民警说。
民警耐心地向孙阿姨解释,这8万元很可能是骗子为了放长线钓大鱼而故意给她的“甜头”。他们通过调查发现,这个所谓的投资平台根本就是个幌子,背后是一个庞大的电信诈骗团伙。
孙阿姨听了警方的话,还是半信半疑。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差点陷入这样的骗局。
就在这时,民警将那几个陌生人带走了,经过审讯,他们果然是诈骗团伙的成员,专门负责上门取走受害人的钱款。
小李看着孙阿姨一脸憔悴的样子,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起自己刚开始接触这单生意时的疑惑,如果当时能再细心一点,也许就能早点发现这个骗局,帮孙阿姨保住这辈子的积蓄。
在后续的调查中,逐渐揭开了这个诈骗团伙的面纱。他们通过网络搭识单身或独居的中老年人,用甜言蜜语和小额汇款赢得他们的信任,然后诱导他们将大笔钱款投入所谓的投资平台,最终骗得血本无归。
而孙阿姨,差点就成了他们下一个目标。幸运的是,在民警的及时介入下,她保住了自己的145万卖房款。警方还帮助她租下了一处房屋养老,让她能够安度晚年。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诈骗团伙的行为:他们通过网络搭识中老年人,用虚假的信息和承诺骗取受害人的信任,然后诱导他们将钱款汇入指定的账户。这种行为明显构成了诈骗罪。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团伙的成员通过虚构投资平台、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骗取孙阿姨等受害人的钱款,数额巨大,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对于上门取款的嫌疑人杨某等人,他们的行为也构成了诈骗罪的共犯。
他们明知是诈骗所得的钱款,还故意上门取走,为诈骗团伙提供了帮助和支持。
根据<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杨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孙阿姨的行为:虽然她最终没有将钱款汇给骗子,但她在一开始确实有过将钱款投入所谓投资平台的想法。
不过,由于她并没有实际实施这个行为,且最终是在警方的帮助下保住了钱款,所以她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在网络时代,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更不要随便把钱汇给不认识的人。特别是中老年人,更要提高防范意识,防止被骗子利用。
对于诈骗团伙的成员和杨某等人,他们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的刑罚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像这个诈骗团伙这样,诈骗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的,将可能面临长期的有期徒刑和巨额的罚金。
孙阿姨的遭遇虽然令人揪心,但幸运的是她最终保住了自己的积蓄。
在民警的帮助下,孙阿姨租到了一处房屋,住了进去,又将145万元存进了银行。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审理中。(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