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讨薪事件最能证明是不是真正的人民警察
处理讨薪事件是劳动部门的职责所在,原本跟警察没有任何关系,但一旦出现由讨薪引发纠纷报警时,人民警察就必须介入。
看起来跟警察职责不相干的事,其实最能彰显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如果人民警察处警时完全从法律法规条文出发,斥责讨薪者再怎么也不能去欠薪者家,应该如何如何,那就有教条执法之嫌。
这种情况下警察首先必须换位思考问题,站在弱势群体的角度执法:欠薪者避而不见,讨薪者不去欠薪者家去哪里找得到当事人?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对于等工钱过年的人来说遥遥无期。
这时候警察应该详细了解欠薪者和讨薪者的具体情况,能竭尽所能调解到皆大欢喜为大善。实在无法调解时应立即移交劳动部门介入调查处理,绝对不是依法条斥责讨薪者私闯民宅。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