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陈震发的OPPO Find N5的图,官方早就发了类似的图了,不算泄密。
但陈震说了,这机器不是他的。
所以,不是OPPO跟陈震之间的合作,是OPPO与其他人之间的合作,泄密的责任是跟OPPO签保密协议的博主
因为媒体保密协议写得很清楚,仅限于本人,陈震已经算是第三方,在没有得到OPPO的允许之前,直接公开发布,这就是泄密
陈震的流量确实很大,OPPO确实也之前发过类似的图,其他博主也一样发过。但这波就是算泄密,OPPO可以考虑跟陈震合作,但那是后面的事情了。
现在的事是,这台机器的主人,他算泄密,OPPO要不要向他追责?追责的话,这赔偿金可是百万级别的,不追责的话,对其他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的人来说,这也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