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下夜班回家,竟撞见妻子与情人躺在床上。男子愤怒之下,抄起棍子就打,结果反被妻子和情人联手暴揍。事后,情人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男子不甘心,又将情人告上法庭,索要17000余元损失。法院会怎么判呢?
(来源: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男子贾建波,为人老实本分,每天勤勤恳恳地在工厂上夜班,就为了能让家里的日子过得更好。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么努力,却换来了妻子的背叛。
那天凌晨5点,贾建波像往常一样下夜班回家。他推开家门,本想着能好好休息一下。
却没想到,眼前的一幕令他不堪入目,妻子郭丽和情人邢涛竟然躺在自己的床上,两人衣衫不整,一看就知道刚发生过什么。
贾建波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这么信任的妻子,竟然会做出这种背叛他的事情。
他怒吼一声,抄起门边的棍子,就朝邢涛的脸上戳去。
邢涛被突如其来的这一切吓得连忙用手去挡,但还是被棍子戳中了脸,疼得他嗷嗷直叫。
郭丽见状,不仅没有阻止贾建波,反而也跟着发了疯似的,拳打脚踢地朝贾建波扑去。
邢涛见状,也顾不上脸上的疼了,跟着郭丽一起,扇了贾建波俩巴掌。
贾建波一个人哪打得过他们两个,不一会就被打得鼻青脸肿,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事后,郭丽和邢涛都冷静了下来,但他们并没有感到丝毫的愧疚和后悔。
郭丽还报了警,说贾建波家暴她。民警很快赶到现场,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将邢涛带回了派出所。
经过调查取证,邢涛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500元。
贾建波心里既委屈又愤怒,他觉得自己为了这个家付出这么多,却得到了这样的回报。
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决定把邢涛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费等共计1.7万余元。
在法庭上,邢涛辩称自己只打了贾建波两个耳光,贾建波的伤主要是郭丽所致。
他说自己当时也是被吓懵了,才会出手反击。他认为贾建波也有过错,如果他能冷静一点,事情也不会到这个地步。
贾建波听了邢涛的话,他指着邢涛说:你还好意思说我有过错?你跟我妻子搞在一起,还睡在我的床上,这是人干的事吗?我打你都是轻的!
法院审理认为:邢涛作为第三者,插足他人的婚姻,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他在被发现后,不仅没有及时离开,还参与了殴打贾建波的行为,这更是错上加错。
贾建波在打人时,郭丽就在旁边,她不仅没有阻止贾建波,反而还跟着一起打。这说明郭丽在这个事件中,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说到这里,想起了一个民间故事:
从前有个村子,村里有个恶霸,他经常欺负村里的百姓。有一天,一个外地人路过村子,看到了恶霸欺负人的场景。
他本想出手相助,但转念一想,如果自己动手了,岂不是也变成了恶霸那样的人?于是,他报了警,让法律来制裁恶霸。
这个故事说明:遇到事情时,要冷静处理,不要让愤怒冲昏了头脑。
回到案件中,审理认为,虽然贾建波的伤主要是郭丽所致,但邢涛作为共同侵权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为如果不是他插足贾建波的婚姻,贾建波也不会如此愤怒,更不会动手打人。而且,邢涛在打人时,也参与了其中,与郭丽构成了共同侵权。
一、邢涛插足他人婚姻,本身就不道德
邢涛插足贾建波的婚姻,跟郭丽搞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能破坏别人的家庭。邢涛这么做,就是违反了公序良俗,也触犯了法律。
二、邢涛参与殴打贾建波,构成共同侵权
贾建波发现邢涛和郭丽的奸情后,愤怒之下动手打了邢涛。
邢涛也不甘示弱,跟着郭丽一起打了贾建波。这里,邢涛就构成了共同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1168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个案子里,邢涛和郭丽一起打了贾建波,他们就要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邢涛辩解说:自己就打了贾建波二个耳光。
这里,得明白一个道理:共同侵权不是看你打了多少下,而是看你有没有参与打人这个行为。
只要你参与了,就要承担责任。
三、邢涛应当赔偿贾建波的损失
贾建波因为邢涛和郭丽的行为,受到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他要求邢涛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7万余元。
在审理这个案子时,核定了贾建波的各项损失。
调查发现,贾建波在住院期间,有一些医疗费与本次原发损伤诊疗无明确关系。
这部分费用,就不能算在邢涛的头上。
但是,邢涛还是要赔偿贾建波的其他损失。
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个案子里,邢涛因为自己的过错,侵害了贾建波的民事权益,所以他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判决邢涛限期赔偿贾建波1.1万余元损失。
邢涛,这次算是栽了大跟头了。不仅被行政拘留了7天、罚款500元,还要赔偿贾建波1.1万余元损失。这对他来说,可是个不小的教训。(文中人名系化名)
会飞的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