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的屁股也敢摸?”湖北咸宁,男子从某小卖部买完鞭炮回家的路上,途经某派出所接

重瓦下庆 2025-01-22 13:45:11

“老虎的屁股也敢摸?”湖北咸宁,男子从某小卖部买完鞭炮回家的路上,途经某派出所接警大厅,突发奇想,将点燃的爆竹投向接警大厅内。突然响起的鞭炮声,吓了派出所值班的民警一跳。而后,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男子胡某是咸宁市人,2025年1月16日晚上,胡某在某小卖部买了烟花爆竹,朝家的方向走去。   冬日咸宁,格外寒冷,即便已经快到过年了,街道上行人仍旧很少。

胡某看了一眼手上的烟花爆竹,突然想到他还是孩子的时候,每年春节缠着父母买鞭炮的场景。   那时候的他,喜欢拿着鞭炮和小伙伴们你追我赶,互相竞赛,看谁放的鞭炮更响亮、更有意思,比如把鞭炮埋在土里、放在瓶子里,甚至用纸盒做成了一个“鞭炮发射器”。   然而现在长大成人,自己挣钱了,可以买更多的烟花爆竹,获得的趣味却少了很多。

突然,一阵鞭炮声打破了夜的宁静。   胡某不禁停下脚步,循声望去,只见一群孩子正围在一起放鞭炮,欢声笑语,好不热闹,仿佛整个世界都属于他们。   也许是被孩子们感染了,胡某一时间有些上头,他看到不远处的派出所,“突发奇想”,将点燃的爆竹扔进办事大厅。

突然响起的鞭炮声,将值班人员吓了一跳。   胡某笑得像个孩子,迅速离开现场,但没过多久,派出所的人员就根据监控录像,将胡某带回派出所。   据悉,咸宁市咸安城区属于禁鞭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胡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给予其罚款100-500元的处罚,是这样吗?   注意了,第42条最后一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胡某不仅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还把烟花爆竹扔到了接警大厅,往大了说,他是在挑衅法律,挑衅派出所。

且其主观上是逞强滋事,无事生非的故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警将胡某带回派出所后,认为胡某是在寻衅滋事,然后以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胡某作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   对此,有意见说,这是天不怕地不怕,老虎的屁股也要摸一下!   还有意见说,这有多大的事?还拘留?   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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