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浙江,男子捡到22万,立刻报警,警察调出监控,很快找到了失主,失主拿到钱后,千恩万谢,还要给男子酬金,男子不要,谁知第二天,失主翻脸,说他丢的是27万,包里只有22万,非要男子给他赔5万,男子恼了我要贪你那5万,干嘛还要还你22万? 在法庭上,郝先生不断地控诉一男子:“凭什么诬陷我?捡到22万,全部归还了,现在说钱少了5万,找不到,就说是我贪了?” 郝先生在捡到22万后,赶忙跑到派出所找警察处理,从没想到自己做好心事,竟被人诬陷,自己的清白被毁! 回忆起事发那天,是在2022年6月的一天,郝先生下班后,在回家路上差点被绊倒,他低头一看,发现是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挡在了路中间。以为是谁乱丢的垃圾,便习惯性地用脚轻轻一踢,想把这碍眼的袋子移到路边。 可没想到就是这一脚,让他捡到22万元! 当他踢完袋子后,袋子完好无损的立在原地,反观他的脚却疼个不停。于是,他非常好奇的弯下腰,解开了塑料袋的结,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竟这么重? 结果一打开,让他瞪大了双眼,里面装的竟然是一沓沓整齐排列的百元大钞!他数了数,整整22沓,合计22万元! 面对这笔突如其来的巨款,郝先生心中五味杂陈。他深知,这笔钱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是小数目,很可能是某个家庭的救命钱或是辛苦攒下的积蓄。经过一番思想斗争,郝先生毅然决定,将这笔钱上交给警察,尽快物归原主。 于是,他带着塑料袋,匆匆赶到了附近的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失主——冯弘刚(化名)。 冯弘刚在得知自己丢失的钱被好心人捡到并归还后,激动不已,连声感谢郝先生的拾金不昧。为了表达谢意,他还提出要给予郝先生一定的酬金,但被郝先生婉言谢绝了。 原本以为,这件事会以皆大欢喜的方式告终。然而,令所有人始料未及的是,几天后,冯弘刚突然找上门来,声称自己丢失的其实是27万元,而非郝先生归还的22万元。他一口咬定,剩下的5万元被郝先生私吞了,要求郝先生立即归还。 郝先生一听,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他明明是好心做好事,如今却无端被扣上“小偷”的帽子,这怎能不让人气愤?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郝先生决定与冯弘刚对簿公堂。 法庭上,郝先生情绪激动,声音因愤怒而略显颤抖。他详细地讲述了从捡到钱到报警归还的整个过程,强调自己从未动过一分钱。而冯弘刚则坚持己见,但由于他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丢失的确实是27万元,也无法证明郝先生有贪污的行为,最终,法院驳回了他的赔偿请求。 这一判决结果,让围观群众拍手称快。大家纷纷表示,郝先生的行为彰显了社会正能量,值得学习和赞扬。而冯弘刚的无理取闹,则让人不齿。 此事一出,迅速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网友们纷纷留言,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郝先生的行为是真正的雷锋精神,值得全社会推广;也有人批评冯弘刚,认为他不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伤了好心人的心。更有网友调侃道:“这年头,做好事还得防着被讹诈,真是太难了!” 郝先生的经历,给人们敲响了一记警钟。它提醒我们,在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的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避免好心被误解甚至被利用。 对此,你们怎么看?
信源:宝鸡政法
它丢了27万这只有22万明显不是它的
22万应该还给拾到者 不是这失主的
他掉27万,你捡22万,证明这钱不是他的,该拿回来!
卧槽,应该讹多少罚多少,向对方补偿多少。
如果他掉的是27万,那就证明这22万不是他的[墨镜][墨镜][墨镜]
法院判的不对。既然它丢失的是27,那说明这22不是它丢失的,而是另有其人,鉴于无人认领,就只能归拾取者所有了。如此判决才是公道。
应该当庭反诉他诬告,要求他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
那就不是他的
我怀疑他是诈骗,丢了27却拿走22,根本不是他的钱,他还借机又捞一笔,应该判刑!
zel这类案件应该设立自动反诉机制,否则招摇撞骗无成本,类似案件将屡禁不止
古人不是有现成的例子吗?这二十二万肯定不是这人的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好心无好报,以后不要管闲事。
国家应该出台新的法律:上交的遗失物在一定时间内没有找到失主。遗失物归拾到者所有。该男子丢了27万,所以这22万不是它的。几年年后未找到失主,22万归拾到者所有。
明明丢了2个亿,现在只剩22万了
因现在法律对讹诈者,处罚代价大低了,所以现在仿效讹诈别人钱财的人越来越多了,而对因病或伤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出手帮助的人越来越少了。
就算他真的丢了27万,也不应该直接去起诉,应该先报警说明自己丢了27万还有五万还没找回来,让警察叔叔去帮忙调查下
法官怎么判决的?他丢了27万,怎么证明这22万是他的呢?是不是另有别人丢了22万?他的27万被另一个人捡去了?监控只能说明他丢了一次钱,到底是多少没法证明!另外一个丢了22万的人没有被监控捕捉到!所以,这22万不应该先给他,而应该等查明真相后再决定!
这种版本的故事太多了吧!有点底线好不好?
我要是捡到我就当不知道,半年后在拿出来
AI文,有点法律常识吧,不知道谁主张,谁举证么?你说27万就27万,你说谁拿了证据呢?
这个案例就是小编自己编的。在派出所交接的时侯难道不当面点清,确认签字吗?
法院判的不对。既然它丢失的是27,那说明这22不是它丢失的,而是另有其人,鉴于无人认领,就只能归拾取者所有了。如此判决才是公道。
法院应该把那22万收回来那不是他丢的!他丢的是27万数目对不上就不是他的!
祝你下次还丢钱,然后找不到
22万跟他没关系,直接拿钱走人。
驳回就行了??杀人没捅到就没事了??
[笑着哭]结婚礼金丢超市了,回去拿少了8千。店家自己拿走的,大头还我了。所以我就当为我自己的粗心鲁莽买单。[笑着哭]
请求法院要求判回22万。附带精神损害50万元
还错人了。
那么我想知道,要是这个失主正好有证据是在银行取了27万,那这个捡到的人也确实是捡到22万。那法官会怎么判
把钱要回,坚决不还他,因为钱不是他的。
应该判其诬陷罪,责令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五万言,给其一个严重教训!
派出所都处理了还能无赖?
22万没收,这是别人丢的,让警察继续去查27万丢何处。22万无人认领,取五分之一归捡拾人,五分之四收入国库。
好在不是没还时说少了不然拿不到了
诈骗
反向举证,让他举证确实丢了27万,然后收回这22万,因为他数目不对,不是他的。
这应该不是他的钱,法院要调查清楚,查不明白,充公。
为什么放过了欺诈罪的人?
碰瓷呗
如果我是法官的话,马上让失主把那二十二万拿出来。因为那不是他丢失的钱。他丢的是二十七万。二十二万是别人丢的。不是他丢的,为啥给他。
这个年头做啥好事啊!捡的钱就自己得了吧!还交公,看吧交出麻烦了,你一没偷二没抢三没骗地上捡的是上天送给你的财。要是我,对不起,就归我了,我没那么高大上。
请他退还22万,耐心等待有人捡到27万后再给他。
难道公安系统不应该立案调查清楚吗?
诬告,就该罚款50000给别人
胜诉了就完了?为什么不反诉?让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27万!
确实是该让这个所谓的失主举证这个22W是他的钱
我觉得既然如此,应该那22万不能还给他!那钱不是他的,他的是27万,而捡到的是22万,不是他的钱,
看来两人都没错可能是面有原因,
丢了27万元,捡到22万元,显然这不是他丢的,不应该还他!
他丢的是27万,这是22万,说明这不是他的
上次那个不是30万么?这次还搞个27万有零有整的
那就不是他丢的,给拿回去
应追究诬陷罪。
以后捡到钱 放口袋里
谁在破坏社会公德?
应反控冯弘刚诬陷罪、欺诈罪
这样 你说出五万块钱的每一个编码,那五万我就认。
正常应该是27万
警察应该把22万拿回来,不拿就是和伙的
不是他的就拿回来吧!不用啰嗦!
什么对不对的,先查一下有这事吗?
反告他,冒领判刑
绝对胡编
数目不对,法官应该把钱收回来给郝先生
判诽谤罪,判精神损失费5万元才对!!!!
都不是他丢的,应该放在国库
不是这个失主的钱,失主是27万,而这22万不是他的,应该给捡拾者所得。
法官太扯蛋了,捡钱的和丢钱的明显不是一个人吧!
这又是编的一个故事!
南京王某法官来判他肯定会说:你不想私吞你为啥要捡起来?是你捡起来的,肯定是你私吞了那5万。
这个不要归还,不是他的,数目不对,叫他退回来
警察都不对一下数就给他领走了?一般来说,数额对不上就不能认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