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0岁大龄女子好不容易谈婚论嫁,却嘲讽男友没车,必须买了车才领证,男友一怒之下退婚,让她归还188000余元的彩礼,还有3.8万订婚钱,女子痛哭流涕,改口称不买车也要结婚,男友没惯着她,把她告上法院要钱,法院的判决亮了!
周女士长相普通,但却一直很挑剔,一直没有交男朋友,40岁了婚事还是没有着落。
李女士在网上认识了憨厚老实的李先生(化名),二人经过简单的了解后,周女士觉得跟他结婚是不错的选择,于是,双方开始为婚事做准备。
周女士提出要18.8万元的彩礼,李先生本来没有那么多钱,但在她的再三要求下,还是咬牙答应了。
订婚时,周女士也要求他拿出3.8万的定亲钱和三金的钱,李先生觉得既然决定结婚,就要对她负责,也答应了她的要求,两笔钱就这样交到了周女士的手里。
婚礼前,按照他们的习俗,要先领证再结婚,李先生找她一起领证时,周女士竟然讥讽他连车都没有,跟他结婚也没有面子,到时候会被亲戚朋友看不起。
李先生为了娶她,已经拿出了二十多万,后续的婚礼还要几万的开销,他实在拿不出钱了,只好说以后有钱了再买。
周女士不慌不忙回答:“等你买了车再领证!”
李先生忍无可忍,怒骂周女士“长得不好看,更不通情达理,自己条件那么差,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
二人不欢而散,李先生还提出了退婚,周女士将18.8万的彩礼退给了他,定亲和三金的钱却不退了,称自己跟他交往期间也有损失,本就该是她的!
李先生几次沟通,都要不回这笔钱,只好把周女士给告了,法庭上,周女士却突然反悔,表示还想嫁给他,如果可以的话,不买车也行!
李先生却已经铁了心,这婚一定得退,更要把所有钱要回来。
二人已经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周女士却临时提出别的条件,甚至还以不领结婚证为要挟,要求对方满足自己的要求,她的行为在法律上存在不当之处,李先生有权要求返还因婚约而支付的款项。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婚姻关系应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建立,且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意味着婚恋关系中的财务赠予或承诺应在双方同意解除关系后得到公平处理。
本案例中,李先生为了与周女士结婚,不仅支付了彩礼还额外支出了定亲钱等费用。当两人因无法就购车问题达成一致而决定退婚时,李先生有权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周女士归还所有因为婚约而产生的财务支出。
周女士坚持李先生必须买车才能领证,这实际上改变了原有的婚约条件,构成了对李先生的不公平对待。
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有权依据《合同法》的原则,要求周女士全额退还因婚约而接受的所有款项,包括彩礼及订婚费用,以确保其权利得以维护。
尽管女性有权利享受平等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婚姻来获得不合理的经济利益。
双方因为买车的事闹到退婚的地步时,双方并没有领证,也没有长期同居生活,周女士将彩礼和订婚的钱全部退回是合理的,法院判决周女士退还全部款项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好好的婚事就这样告吹了,不知周女士是否会后悔自己当时的行为呢?
(来源:大象新闻2015年1月15日关于《40岁女子被退婚后只退18万彩礼,拒退定亲钱和三金钱被告上法庭,男方律师:男方没买车,她拒绝领证,女子当庭后悔:现在同意结婚了,法院判了:退钱》的报道)
运气上门
[大笑]大哥虎口脱险,麻痹大龄剩女年龄是最小的问题,宁可选二婚的也不要选剩下的优质咸菜
有事直说3546
大龄剩女买了车还会继续作妖,止损得很及时。
用户16xxx51
判的漂亮[点赞][点赞][点赞],但我想知道这是北京哪的,居然还有要彩礼,市区里不屑要,村里的如果被左邻右舍知道了会被群嘲的。
温油三两
她40岁没嫁得出去是有原因的[墨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