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连担架都不愿意拿了?吉林,市民发现家中老人病情突然严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没想到,医务人员上楼时,连担架都不带,要家属自己下楼把担架拿到楼上来,然后将人抬到救护车上。对此,家属表示无法理解,“没有要求他们抬人,但连担架都不拿上楼,说不过去吧!” (来源:极目新闻) 1月13日晚上,张先生看到父亲的病情变得严重了,赶紧拿起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22点55分,120急救中心接到张先生的电话,安排了两个急诊人员出诊,23点02分,急救中心的出诊人员到达张先生所在地方。 接着,两名急诊人员来到张先生家中,看到张先生父亲的状态,觉得需要送去医院抢救,冲张先生喊话,要张先生下楼把担架拿上来。 张先生愣了一下,随后火一下就冒上来了,我们自己抬病人没事,我们也没有要求你们抬人,但连担架都不拿是不是说不过去? 张先生表示,老人生病一年多,每次都是他们自己抬病人,现在越来越过分了! 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现在没有担架护工,因为以前出过问题,所以现在一般都是家属抬。” 对此,医院发布情况通报,强调说“未影响患者正常诊疗”,并解释称,医务人员之所以让患者家属拿取担架,是为了节约时间。 “不存在救治不及时问题,已将涉事医务人员调离原岗位,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有医院的朋友说,在相关规定中,医生没有搬抬担架的义务,只是作为医生或普通人而言,在别人有需要的时候,搭把手、帮个忙是理所当然的事。 真是这样吗?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 (一)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 (二)对患者进行通气、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初步救治; (三)搬运、护送患者; (四)现场心肺复苏; (五)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互救。 本条第(三)项说得非常清楚,医疗救护员需要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搬运、护送患者”。 搬运的意思是,用人工或简单的工具将伤病人员从发病现场移动到能够治疗的场所,或把经过现场救治的伤员移动到运输工具上。 急救医生没有抬病人的义务,但医疗救护员是可以抬病人的! 120出急诊一般会配备一名医生、一名护士、一名驾驶员、两名担架员(医疗救护员)的5人。 案涉医院因为以前出过问题,所以没有配备担架员,真能说得过去吗? 《执业医师法》第三条,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提高执业水平…… 急救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要履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的义务,连担架都不愿意拿上楼的做法,无论怎么辩解都推脱不了。 所以,这才有“涉事医务人员调离原岗位,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的处罚。 一般来说,只有命悬一线的时候,才需要拨打急救电话,要是患者家属都是老弱病残,或者是家里没有多余的人,不配担架员不就贻误了抢救最佳时机了吗?这次没有耽误治疗,下一次呢? 人的性命高于一切,难道因为以前出过问题,现在就可以不配担架员了吗? 最后,120在接电话的时候,可以不可以问患者一句需不需要担架员,需不需要担架?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顺带手就拿上去了,还要家属再下楼拿,还说这是节约时间。这是哪位老师教的?
按照医疗法规,居然没有带护工,赶紧告当地120,又得一笔钱,说不定以后就会配护工了[抠鼻]
行,以后你们打120自己来把救护车开走。
知道他们这样是跟谁学的吗?他们是跟殡仪馆抬尸体的学的!
吉林市的120最扯淡,2016年曾经打过,救助不认识的人,一看我是外地手机号,扯东扯西就是不拍车
真是大孝子,不想办法先把人弄上车,还逼逼!
已经毫无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