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重男轻女现象普遍存在,农村尤为突出,有儿有女的家庭尤为突出。
黄婆婆家就完全不一样,她的做法,完全颠覆了普遍的认知。
黄婆婆有3个儿女,老大是儿子,老二大妹和老三小妹均为女儿。
大妹比儿子小1岁,小妹小儿子2岁。
三个儿女小的时候,黄婆婆和老公都要上班,3个孩子由老公的奶奶照看(老公的父母很早就因病去世了,他是由奶奶带大的),煮饭的任务也由奶奶完成。
到了上学的年龄,黄婆婆把儿子和大妹安排在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级读书,目的是要儿子照顾好大妹,每天领着大妹上学放学。
照顾好比儿子小一岁的大妹,是做哥哥当时的主要任务。
过了一年,小妹也上学了,也是在同一所小学读书。黄婆婆就要求儿子,一手牵一个妹妹上学,放学时,等三人到齐了,再一手牵一个妹妹回家。
当时的家庭作业本来就不多,儿子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做作业。两个妹妹就和院子里的小孩,楼上楼下的疯跑、疯玩。等两个妹妹发现自己的作业还没做时,就赶紧交给她们的哥哥,要她帮忙把她俩的作业一并完成。
上写字课时,老师布置写一页毛笔字的家庭作业,妹妹们都不愿写,那么,做哥哥的就会认认真真地,完成3页毛笔字的任务。
黄婆婆的儿子,从那时开始天天练毛笔字,字写得不是一般的好。
而两个妹妹的字,用黄婆婆的话说,是"鬼画符"。
刚参加工作时,黄婆婆的儿子被分配到一家钢铁企业工作。
那时候,"工业学大庆"运动在工厂开展得红红火火。领导听说他会写毛笔字,就给他一个星期的时间,在厂门口的围墙上写"工业学大庆"的宣传标语。
他只花了3天时间,五个1.6米高2米宽,用红色油柒写出来的黑体字,就跃然墙上,谁见了都说这字写得好。字迹特老练,绝不像是17、8岁的小青年写出来的。
这是题外话。
黄婆婆的儿子13岁的时候,她老公的奶奶去世。
黄婆婆把儿子叫到身边,慎重其事地对他说:你老老(父亲的奶奶)死了,以后煮饭、买菜的事就由你来做了。
那时候,家家都烧蜂窝煤。
星期天,黄婆婆交待儿子:她和老公要加班,要他把煤买回来,把蜂窝煤做好,趁天气好,放太阳底下晒干。
父母亲上班去了,儿子喊来院子里的大孩子帮忙,和他一起把煤买回来,和好,用模子做好蜂窝煤,放太阳底下后,就全身没力气了。两个妹妹却在边上,嘻嘻哈哈看热闹。
他要妺妹去煮饭,不然父母亲回家没饭吃,会耽误他们下午上班。
两个妹妹都说不会做饭,还是你去做吧。
虽然他累得筋疲力尽,那顿饭还是他做出来的。
黄婆婆认为,比哥哥小一岁的妹妹还小,13岁的他,应该担当起做家务的责任了,两个妹妹继续疯玩。
三兄妹都长大了,黄婆婆的儿子,去了离家几百公里的工厂上班,在厂里成家立业。从此以后,黄婆婆就不管他的事了,放心大胆地让他去顺其自然,就放任自流了。
黄婆婆怕两个妹妹外出受苦,把她们留在省城,留在自己身边。
黄婆婆求爷爷告奶奶,找关系,把大妹安排在市百货公司底下的一个鞋铺卖鞋子。
小妹过了一年也初中毕业了,居委会来动员她去农村锻炼。因为,三兄妹中,已有两个参加了工作,按规定,总有一个要去农村锻炼的。
有规定是要遵守的,看样子这农村非得要去的,不去,这一关会过不去。
黄婆婆又生一计,自己推荐当带队干部,陪小妹去农村锻炼。
小妹只在农村呆了1年都不到,就被一家街道工厂,招去上班了。
而黄婆婆呢,却在农村带队,待了3年时间。
总的来说,家里遇到难办的事,必须要做的事,要资助的事,黄婆婆就会想到她儿子;有什么高兴的事,助兴的事,有利可图的事,就会想到自己的女儿。
黄婆婆死后,按照她的遗嘱,退休金余款、丧葬费、抚恤金,总之,就是社保卡里的余额都给了大女儿;她和老公共同拥有的房子,给了小女儿;办丧事所有的费用,都由儿子出。
黄婆婆认为,儿子就应该有担当!
(图、文均为作者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