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女子看病,花了90多元,挂了专家号,专家二话不说,开了一堆检查单,女

广瓦下州 2025-01-17 22:21:45

四川成都,一女子看病,花了90多元,挂了专家号,专家二话不说,开了一堆检查单,女子检查完毕,已经到了下午时分,谁知专家只在早上坐诊,下午不来,女子找医院咨询,得到的回答,建议她重新花18元挂普通号,找别的医生看检查单,女子觉得这不合理,我挂的一级专家,专家没看上,还要二次挂号,级别更低,还得重新花钱!网友:顺序错了,应该先挂普通号检查,再挂专家号看检查单!

(内容来自:小强热线)

周梅最近没精打采,她胃口不好,吃不下饭。

周梅本想缓几天再说,可是几天下来,她面色发黄,双腿无力,眼前发黑,摇摇欲坠。

她心里害怕,不敢再拖下去,一溜烟来到医院,打算找个专家看看。

一级专家号要90多元,周梅没有多想,只想赶紧治病,她挂完号后,直奔专家的诊室,专家就是专家,诊室里排着长队。

周梅等了一会,好不容易排到了跟前,她把自己的情况叙述了一遍。

专家给她开了一系列的检查单子,等检查完毕,专家再根据情况看如何诊治。

周梅楼上楼下,各个检查点跑了一遍,检查完毕,又要等待结果出来。

好不容易,检查单子出来,她匆匆忙忙,又去找专家复诊。

她来到专家诊室,只见大门紧锁,不见专家人影。

周梅看了看表,心里想着,专家一定是去休息,她再耐心等一等吧,于是她来到医院大厅,想找个座位闭目养神。

她一抬头,看见大厅里的显示屏上有自己的名字,显示她已经复诊结束。

周梅顿时有些上火,她跑到导诊台咨询。

“请问,我挂了专家号,专家给我开了检查单子,可是我现在才检查完毕,发现专家不在,屏幕上还显示我复诊结束,这是怎么回事?”

工作人员告诉她说,专家只在早上坐诊,下午不上班,也就是说,专家已经回家休息。

周梅急了:“那我的检查单谁看?合着我花了90多元就给我开了个检查单?”

工作人员却一脸淡定,建议她再花18元挂一张普通号,找别的医生看看。

周梅火了,我特意来这里就是为了让专家看!现在专家下班,我要复诊,还得再挂一张号,再花一份钱,看的还不是专家,花更多的钱,反而级别更低,这是什么道理?

工作人员继续回答她说,再挂一张号不就行了?18块钱就挂个普通号。

周梅看她答非所问,气的不行,觉得医院这种制度极不合理。

自己费劲巴啦,好不容易花大价钱挂了位一级专家,就是冲着专家水平高才来看病。

结果检查一大堆之后,专家走了,没人看检查单,要想继续看病,还得再花一份钱,还不是之前那位专家,自己折腾一整,这是图了个啥?

女子气愤之下,把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网上,一时之间,引起许多人的共鸣。

有个朋友说道,他们那里的三甲医院也是一样的,好不容易挂上专家号,病情没说几句就让你去检查。

等你排队缴费,排队检查,检查又要等几小时,好不容易拿到检查找医生看,却下班了。

医生下午不上班,找别个医生要重挂号,拆腾一天,病没看到,花大价钱钱得到几张检查单,感觉到处的医院都是一样,真的没办法……

看病难,看病贵,甚至有的是别的地方来看病的,坐好几个小时的车,好不容易检查完了,等结果要好几天。

让医生看结果还要重新挂号,还挂不到之前那个医生的号,还要坐几个小时的车回去,下次再坐几个小时的车来。

如此反反复复,让人心烦意乱,感觉医院的制度太不合理,病人本身就痛苦难受,这一折腾,又重了几分。

既然挂了专家号,那专家就应该将挂号的患者看到底才对!

这件事在法律上又是怎么认定的那?

患者支付了挂号费,专家有义务在约定的时间内(即专家的工作时间)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患者挂号的行为与医院之间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如果专家因个人原因提前结束诊疗, 患者有权要求医院继续履行合同或采取补救措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周梅挂了专家号,检查完复诊时,专家下班,医院要她重新挂号。

在专家未能完成诊疗行为的情况下,医院应当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而不是简单地要求患者重新挂号。

重新挂号意味着患者需要再次支付费用,这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且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的初衷。

因此,医院要求周梅重新挂号的做法可能不合理。

那么,医院管理制度是否应改进以更好地服务患者?

从周梅的遭遇可以看出,医院的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专家坐诊时间的安排、患者复诊的流程。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患者就医不便、经济负担加重。

医院有必要对管理制度进行改进,以更好地服务患者。

这包括合理安排专家的坐诊时间、优化患者复诊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

对此,你怎么看?大家看病时遇到过这样的糟心事吗?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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