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工作刚办完离职正准备迈入拿到 offer 的新单位去报道,结果得到对方以各种由头取消了你之前的 Offer,让你感觉被预录用单位耍了,就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判定你是否可以申诉维权获得相应赔偿。
Offer属于要约,如果以文字形式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就属于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入职证明资料,如果你离职后入职前被取消,即便很生气但未给你造成实质性损失也不好提出具体索赔金额,但如果你已经前往Offer 目的地所产生的交通和食宿费用,比如异地报道入职,那新单位取消Offer,导致你所出交通食宿费用而影响到工作损失,就可以依法追究责任,如果证据确凿,就可能涉嫌违背诚信原则就要承担你实际经济损失和误工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