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要以讹传讹了,观音桥锦鲤死亡事件已经破案,帽子叔叔动作神速!案犯是本地经营户,姓李,48岁。情况是这样的,李渣和另一个经营户在嘉陵公园做生意,属于同行,但是生意没有对方好,收入没有对方多。同行生嫉妒,于是李渣心生怨恨,一心想报复对方。刚好,对方经营着嘉陵公园观赏鱼池,于是李渣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把杀虫剂倒入鱼池,导致大量可爱的锦鲤死亡。据报道,死亡锦鲤装了30麻袋,而且时机敏感,性质恶劣,影响巨大,李渣怕是要赔到倾家荡产,而且要在号子里吃汤圆了。另外,因为3700事件,大家也产生了不必要的联想,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汤山投毒案何其相似,这种人就别让它出来了
十年以上
今天能投毒杀死,明天就能投毒杀人。应该判死刑才对。
这不傻子吗?
赔个毛,都进去了还赔个毛
叫他把那些鱼🐟吃完,不然死刑。
赔鱼肯定的,到不了倾家荡产,拘留一下,判刑应不会,毕竟毒鱼,积极赔偿就能解决。
伤敌八百,自损百万,脑子抽成啥样了才会干这么蠢的事儿!?
社会上就怕这种人。做事没脑子。不考虑后果。什么渣渣的事都敢做。稍微动一下脑子。考虑一下得失情况就不会做这种事。你不想想。这么有影响力风头面上都能看见的事。这是能引起公众情绪化的事,还敢做。不逮你逮谁。傻缺到家了。
唉!这几年经济不景气!这不是损人不利己吗?看这个事儿闹得人心惶惶!
不知道用了啥杀虫剂,现在一般正规杀虫剂都是低毒的,很难杀鱼。当年我们这边会用敌杀死(氰戊菊酯)杀小龙虾(过去不值钱),鱼一般不会死
投毒 够刑
3700?是什么鬼?
这鱼不值钱吧?应该不严重
那地方卖东西的这么多年了怎么忽然有人想不开了
应枪毙加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鱼命关天!必须给鱼鱼一个交代!
可惜了,我女儿太喜欢那些金鱼了,每次都会盯着看半天舍不得走[晕][晕]
重庆人豪爽耿直
无期徒刑
今天敢闹鱼,明天就敢闹人
这样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还真有人作。
嫉妒使他面目全非,赔钱又锒铛入狱
这事儿背后的心理动机值得深挖,毕竟不是谁都会因为嫉妒就下毒手
必须严惩,阿弥陀佛[祈祷]
判50年以上。
把他剁了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