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一男子在网上发帖,晒出了自己和劳务中介的聊天记录。大概意思是说他在5月13日提出了离职,但是被劳务中介当做是旷工处理,然后发出了以下的控诉:“我就要钱,不给我就砍死你,你最好别扣我钱,扣多少砍多少刀”,引起了广大打工人的共鸣。
网传截图(一)
网传截图(二)
该男子在网上发布的帖子提到了感谢长安老哥,让广大打工人都能回忆起今年2月13日发生在东莞长安发生的一起三人死亡的命案,这个命案网传是打工者为了讨回自己血汗钱走的极端,既让人们震惊而又痛心,更多的倒是把打工人的辛酸再一次暴露在公众视野:为什么我流血流汗打工,你却不给我钱?
东莞长安的情况 通报
区别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1.主体
不同
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
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
不同
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
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
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
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从上图的表格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劳务关系很多都是和劳务中介相关,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存在诸多的弊端,下图列举:
劳务合同的弊端
1.缺乏保障
相较于正式工,在保障方面医疗、社保、工资保障等均会存在不确定性,甚至因为公司不正常经营破产而无法获得应得的薪资待遇。
2.稳定性差
由于劳务合同的性质,工作地点、岗位和时长都不稳定,很容易被辞退。
3.职业发展差
在长期以劳务合同的形式工作,难以提升个人职业发展,也难以实现职业规划与提升。
4.获得权益难度大
在劳务合同中获得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都需要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上争取,说服难度高。
为什么那么多人痛恨劳务工公司呢?有可能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低薪:劳务派遣公司常常会提供比直接雇佣员工低的薪资,而且会被克扣各种费用,这让人感到不公平;
2、不稳定:劳务派遣公司所提供的工作通常是短期的,基本都是临时工,而这经常让劳务工缺乏安全感,因为他们不能确定下一份工作的时机。
3、缺乏保障:劳务派遣公司所提供的工作没有提供福利、保险等福利保障,而且容易出现劳务纠纷,讨薪难的现象,这让劳务工感到不安。
4、缺乏职业发展机会: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通常是短期的,而且很难在这种工作环境下建立正式的工作关系,因此缺乏职业发展机会。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劳务派遣公司克扣工钱或者拖欠工资,打工人为什么不采取合法的手段去维权,反而要威胁要砍劳务中介,才能顺利拿到自己的钱呢?可能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争议的工资或工作条件:有时候,员工和雇主之间会在工资或工作条件上发生争议。这可能导致员工情绪激动,如果没有解决这些问题,员工可能会采取极端的行动来要求自己应得的权益。
2.雇主的恶意逃避问题: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可能会恶意地拖欠员工的工资或其他福利待遇。对于那些因为经济原因迫于无奈而在这些公司打工的人来说,这些支付问题可能会导致他们变得愤怒和绝望。
3.社会压力问题:在某些环境中,雇主可能会利用员工的经济和社会地位进行剥削。这种不公平的方法可能会导致员工认为暴力是唯一的解决方式。
其实,暴力不应被视为解决争议的答案,劳务工应该通过与雇主寻求解决方案和使用其他法律手段,寻求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但是为什么劳务工不选择采取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呢?反而选择了暴力呢?下面我们来看看同样是打工人的网友是怎么说的吧:
打官司要有钞票和时间,劳务工有这个钱和时间吗
劳务派遣公司违法成本低,劳务工维权成本高
劳务工找不到可以相信的人
同工不同酬
互相推皮球
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制约劳务派遣公司
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是影响社会和谐的关键。现在是要有工作才能在一个地方安定下来,继而安居乐业。
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需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指导,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加大普法力度,成立公益性的劳动者权益组织,高效解决劳动者的诉求。
违法的企业一而再再而三明目张胆违法,无非就是吃定了违法成本低以及劳动者维权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高,吃定劳动者耗不起。
对于一个连生活都成问题的劳动者,违法中介还压榨剥削,劳动者失去信心不再相信其他人,生活看不到希望,容易走向极端。
希望国家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企业的违法成本,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以及进行公益普法,这样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