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潭县,满心欢喜回家过年的游子杨某某,在镇上的烟花爆竹店买了一款名为“震天雷

肆时说说 2025-01-10 12:53:18

甘肃临潭县,满心欢喜回家过年的游子杨某某,在镇上的烟花爆竹店买了一款名为“震天雷”的烟花,本想为春节增添几分喜庆。在除夕之夜,杨某某点燃的“震天雷”却在低空突然爆炸,巨大的冲击力直接伤及他仅距11米远的右眼。杨某某的右眼视力严重受损,生活轨迹因此改变。事后,杨某某将烟花的零售商、经销商,生产厂家告上了法庭。经审理,一审判决三被告担责70%,赔偿30万元。三被告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春节的氛围总是来得特别早,也特别浓。红灯笼高高挂起,家家户户忙着置办年货,准备迎接新的一年。

杨某某,一个在外务工多年的青年,也踏上了归家的路途,心中满是对家的思念和对春节的期待。

腊月二十八,杨某某走进了镇上唯一的烟花爆竹店。店里琳琅满目的烟花让他眼花缭乱,最终,他被一款名为“震天雷”的烟花吸引了。

店家热情地介绍着这款烟花的威力大、效果好,杨某某听后心动不已,决定买下来,为除夕夜的庆祝增添一抹亮色。

除夕夜,月光皎洁,小镇上处处洋溢着节日的喜悦。杨某某和家人一起,在院子里摆好了“震天雷”,准备迎接新年的第一缕曙光。

然而,当杨某某点燃引信,期待中的绚烂烟花并未如约而至,取而代之的是一声巨响和低空爆炸。那一刻,时间仿佛凝固,杨某某只感到右眼一阵剧痛,随后便是一片模糊。

家人见状,立刻将杨某某送往医院。一路上,杨某某的心中充满了恐惧和不安,他不敢相信,一场原本应该充满欢笑的庆祝,竟然会变成这样一场灾难。

经过多家医院的救治,杨某某的右眼虽然保住了,但视力却受到了严重影响,被评定为8级伤残,右眼无晶状体眼更是被评定为10级伤残。

医疗费用的累积,加上后续康复的漫长过程,让杨某某的家庭背负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这场意外给他的生活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改变。他曾经是一个热爱生活的青年,现在却不得不面对视力受损的现实。

在多次与烟花零售商、经销商和生产厂家沟通无果后,杨某某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他将三方告上了临潭法院,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0万元。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在这个过程中,杨某某经历了无数的煎熬和等待。

他不仅要面对身体上的痛苦,还要承受心理上的压力。而另一方,烟花零售商、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则坚称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查明真相,法院委托甘肃中医药大学司法鉴定所对杨某某的伤残情况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杨某某的右眼视力异常被评定为8级伤残,这一结果无疑为他维权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芹姐说法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的是产品责任纠纷。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从杨某某的角度来看,他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震天雷”烟花时,遭受了人身损害。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烟花零售商、经销商和生产厂家作为产品的销售者和生产者,应当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从被告方的角度来看,他们辩称杨某某在燃放烟花时没有退至安全距离之外,自身也存在过错。

确实,作为消费者,在使用烟花爆竹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产品时,应当遵循产品说明和安全规范,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生产者或销售者可以因此免除或减轻其法律责任。

即使消费者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如果产品本身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导致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那么生产者或销售者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经过审理和调查后认定,被告生产的烟花存在质量缺陷,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杨某某在燃放时未能保持安全距离,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最终,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判令被告方承担70%的责任,向杨某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0多万元。(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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