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作为掌管干部的直接领导,通常是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属于地方五人小组的核心圈层人物,属于给别人戴帽子的实权领导,个人的发展通常不会差了。
一是担任上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很多时候,组织部长自己也未必能够调整到一个满意的位置,特别是当年龄受限时,更好的去处就是哪来回哪去。
比如,按照异地用人原则,组织部长也在此行列范围。市委组织部长,很多时候都是省委组织部选调下派的,到地方提升锻炼。当然也有发展不如意的时候,此时很多市委组织部长往往会选择交流调动回省委组织部担任副职。
当然,此类调动交流,属于平级调动,仍然是副厅级别不变。但是,毕竟省委组织部的平台更高一些,担任组织部副部长以后,为解决正厅寻找出路。
无论是在组织部内部消化,还是外放至其他省直单位提拔正职,最次在内部也能走职级晋升一级巡视员,站在组织部的大盘子里,选择总是要比市里多出很多。
也正因为如此,此类调动更多时候被大家认为是平级重用的表现。
二是转任同级党委副书记。
对于很多组织部长来说,最好的去处就是转任同级党委专职副书记。当然,对于其他常委来说,同样如此。
因为转岗同级党委副书记以后,在副职中排名就是第一,在党内政治地位上可以说实现了巨大飞跃,也是今后长远发展最佳的路线模式。
尽管转岗副书记,个人级别并没有提升,但是作为同级党委专职副书记,其个人影响力绝非组织部长可以比拟的。原因很简单,市委专职副书记可以代表市委出席活动,但是市委组织部长绝对无法代表市委表态决定。
不夸张地讲,能够转任同级党委副书记,等于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晋升正职的门槛。比如,县委副书记,进可以提拔县长或者市直单位的局长,退可以转岗县人大、政协正职,提拔正处级岗位基本不是太大问题。
所以,同为平级转岗,转任副书记需要进行考察公示,属于体制内的进一步使用。
三是转岗政府同级常务副职。
现实中,确实有不少组织部长会选择转岗同级政府部门的常务副职,比如县委组织部长转岗常务副县长。党内身份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常委分工不同罢了。
不过,常务副县长作为县政府的常务副职,分管工作远远比组织部长多出很多,而且岗位也非常重要。其岗位职务含权量和影响力,明显要强于县委组织部长。
同时,组织部长因为属于党口工作,缺少政府部门工作履历,今后在个人长远发展上,会凸显经验不足、竞争力不强的实际局面。
所以,这类转岗往往是为了弥补缺少政府工作经历的短板,对个人来说也算是不错的选择。
四是转任所辖地区党委正职。
比如,省委组织部部长转任省会城市党委书记,或者副省级城市的党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转任经济大县或者县级市的书记。
这种从上层到下级方式的任职,从一个部门一把手到成为一个地区的一把手,工作权责可谓是发生了极大变化,从部门说一不二到地区一言九鼎,职责权重提升好几个等级。
当然,权力得到加强的同时,肩上的责任也会压得更重。各项工作、大项活动,书记都是第一责任人,对个人的全面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出成绩也会更容易一些。
因此,这种调动对于个人来说,也非常不错,很多人都愿意接受。现实题材小说《省委大院》中就出现过,省委副书记转岗省会城市的党委书记,可见这种调动的吸引力。
五是转岗同级的人大政协。
组织部长如果能够接任同级人大或者政协的正职,也算是不错的。虽然职务含权量降低了,但是毕竟实现了层级的跨越。
而且同级人大政协的正职,都还是同级党委委员,也会列席同级党的重要会议,总体来看也算是没有脱离同级的核心圈层。
出现此类转岗,也意味着组织部长通常年龄上不占优势,该退二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