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具都搬走了!!”河南郑州,一女房东将闲置的房子出租,可没想到,对方突然退租,女房东表示押金不退,租客大怒,连夜将房子里价值十几万的家具家电搬走,女房东傻眼! (人物均为化名) 苏丽是河南郑州的一名普通中年女性,她和丈夫靠着多年的努力,陆续购置了两套房产,其中一套用作自住,而另一套则装修之后用于出租。 为了让房子能够快速租出去并吸引稳定的租客,他们在房子的装修上下了不少功夫,除此之外,他们还购置了全套家具和家电。 苏丽认为,出租房的租金不仅能够帮他们偿还房贷,还能为将来的养老存一笔稳妥的资金。 通过中介的帮助,这套房子很快找到了第一批租客,双方签订了详细的租赁合同。 合同中明确列出了房屋内家具家电的清单,确保双方在退租时能够核对。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苏丽和前几任租客相处得还算顺利,每次房屋验收也都按程序完成,双方没有太大的矛盾。 直到后来,一位租客家中发生急事,决定提前退租,将房子转给了下一任租客曹芳。 由于房屋多次出租时都未出现问题,苏丽和丈夫对这次转租并未特别在意。 但她没想到,这次疏忽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在与曹芳续签协议后不久,苏丽就突然接到对方的电话,对方以“经济压力过大”为由,要求提前退租。 虽然退租有些出人意料,但苏丽也能理解,就同意了曹芳的请求,然而,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由于曹芳单方面提前退租,押金不予退还。 当苏丽明确告知对方押金不会退还时,双方发生了争执,气愤的曹芳留下了一句威胁的话:“你等着瞧吧!” 几天后,曹芳通知苏丽来验收房屋,。然而,推开房门的那一刻,苏丽震惊得愣住了——房屋内的家具和家电竟然被一扫而空,原本精心布置的房间只剩下一片狼藉。 沙发、餐桌、空调、洗衣机、床,甚至窗帘和一些装饰品,全都不翼而飞。 屋内的墙壁多处破损,地面上堆满了废弃的垃圾,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难闻的异味。 愤怒的苏丽第一时间要求对方解释这一切,让她没想到的是,曹芳不仅没有表现出任何歉意,反而声称那些被搬走的家具家电是她购买的,完全属于她的财产。 曹芳还威胁,如果苏丽继续坚持不退押金,她将起诉苏丽违约。 苏丽难以置信,这些家具家电明明是自己当初为了吸引租客而花费十几万元购买的,并且这些物品在房屋出租的前几任租客居住期间都完好无损。 然而,当苏丽试图用自己的购买发票作为证据,证明这些物品的归属时,曹芳却从容掏出一份租赁合同,拍在苏丽面前。 原来,这份合同中并没有明确一一记录房屋内的家具家电,曹芳以此为依据,主张这些物品是她的。 曹芳还辩解称,这些家具家电是前任租客在退租时“送”给她的,她不过是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搬走,完全不需要房东的同意。 尽管她的说辞前后矛盾,一会儿称是自己购买的,一会儿又说是别人赠送的,但因为合同内容模糊,苏丽的主张变得很难得到支持。 面对这样的局面,苏丽联系了中介和调解员,但双方的沟通依然毫无进展。 中介提供的原始签约资料虽然可以证明苏丽曾经购置了这些家具,但由于续签合同时,苏丽的丈夫未将家具清单重新列入合同条款,曹芳抓住了这个漏洞,使得纠纷进入了法律上的灰色地带。 随后,苏丽向媒体求助,希望通过舆论压力找回自己的财物,然而,曹芳面对媒体采访时,依旧坚持自己的说法,态度强硬,毫不退让。 此时,苏丽才意识到,即便她拥有家电的购买凭证,这些发票也只能证明她曾经购买过这些物品,却无法证明这些物品在续签合同期间依然归属于她。 事态发展至此,苏丽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这场纠纷彻底暴露了租赁合同中条款不完善所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也给苏丽和她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律师指出,如果苏丽能够证明这些家具家电确实属于她,且在曹芳租住期间仍然存在,曹芳的行为会构成盗窃罪或侵占罪。 然而,由于续签合同缺乏细节,苏丽的发票只能证明这些物品曾被购买,却无法证明这些物品在曹芳入住时仍然归属于房屋。 更大的难题在于,苏丽无法联系到之前的租客,缺乏进一步证据来支持她的主张。 这样的结果让苏丽感到无奈,她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在这场纠纷中占了很大的比重。 她从未想过,一个合同细节的疏漏而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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