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名环卫工人将饭店扔的废油袋子戳破让废油流在地上,导致路过的多辆电动车摔倒。附近的店主表示:这名环卫工人脾气不好,经常在这里骂街!
(案例来源:新闻夜班)
这一天,张平像往常一样打开店门开始准备今天的生意。由于时间还早,街上的行人不多,只有一些环卫工人在匆忙打扫着街上的卫生。
这时,张平又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街边叫骂。张平自从来这条街开店,就经常听到这叫骂声。
他知道,那名环卫大爷又来上班拖垃圾了。张平不知道这名环卫大爷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别人都叫他老刘。
老刘干活勤勤恳恳,别人让他帮个忙什么的,他总是会答应。老刘唯一的缺点,就是脾气比较坏,只要他哪天心情不佳,街上准会响起他的声音。
老刘今天看起来心情又不是很好,只听他一边砰砰地干着活,一边高声叫骂着。张平此时也不是很忙,于是就站在店门口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老刘将几个大垃圾桶推出来一字形排开,为垃圾车过来装垃圾做准备。随后,他又从垃圾桶的后面拎出了几个大袋子。
这些大袋子在老刘手中晃动着,看起来里面似乎装了一些液体。老刘似乎已经多次处理过这些袋子了,他熟练地拎起来,准备将这些袋子扔进垃圾桶里面。
可是老刘好像忽然又想起了什么,随即又直接将这几个大袋子都扔在了地上。然后老刘拿起手里的铁锹,用力地向其中一个袋子戳去。
随着老刘铁锹的落下,只见袋子很快就破了,一股黄澄澄的粘稠的液体立刻从破口处流量出来,流到了街上的马路上。
接着,老刘又拿起铁锹,戳向另外一个大袋子,这个袋子看起来包扎得更加结实,老刘第一次没有把袋子戳破,他又拿铁锹戳了几次,袋子才戳破。
从袋子里流出来的依然是黄褐色的液体,接着,老刘又将另外几个袋子依次戳破,那些黄色的液体流满了路上。
老刘看也没看这些黄色液体,就继续去忙自己的工作去了。几辆汽车行驶过来,压在这些液体上,又带着这些液体继续往前行驶。
在这些汽车的碾压和带动下,黄色液体涂满了马路各个角落,很快整条街的路都变得黏黏糊糊的,看起来非常肮脏。
这时已经过去了许久,街上的人也变得多了起来。一名男子骑着电瓶车路过,突然,他的电动车好像不受控制一样扭动起来,随后重重地摔倒。
一名女子载着女伴经过,只见女子的电动车摇晃起来,随后女子和女伴都倒了下来,女子眼疾手快扶住了电动车。
然后,两人重新上了电动车打算继续往前行驶,不料还没前行多少米,女子的电动车再次摔倒在路上。
张平见女子扶不起沉重的电动车,于是立即走上前去,帮助她把电动车扶起来。此时,张平感觉电动车的车轮一直在路上打滑。
“路上为什么有那么多油呢?”女子抱怨道,此时张平才想起来,刚刚老刘倒的那些荒废液体,应该就是那些饭店里使用剩下来的废油。
就在这时,几辆电动车驶过来,还没等张平提醒车主,这些电动车就纷纷失去控制,在油腻的马路上扭着,随后倒下。
张平非常震惊,老刘是一个老环卫工人了,他肯定知道袋子里装的是饭店废油,那么他为什么要把袋子弄破,把油涂满整条马路?
环卫工人老刘将饭店打包好的废油涂在路上,导致多辆电动车摔倒,这件事在法律上怎么看?
1、《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餐厨垃圾处理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
根据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街上饭店的餐厨垃圾应该是有专人收运,是要单独投放的。
老刘拎出来的这几袋废油,属于餐厨垃圾,该饭店应该是要送到专门的收运点进行回收和处理。
2、《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的,由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该饭店将自己店里产生的餐厨垃圾废油偷偷扔到普通垃圾桶边上,而没有由规定的特定单位进行收运,如果一直不改正,将要被处罚款。
3、《浙江省环卫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试行)》第五条规定,初级垃圾处理工应会正确执行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路面、环卫设施或工作环境保持洁净。
根据以上规定,作为环卫工人的老刘应当要正确地将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和运输,并应当要保持路面的整洁。
虽然该饭店将餐厨垃圾废油丢在生活垃圾处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是老刘也不能将这些废油涂在路面上。这样不但污染了路面和环境 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4、《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公民和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对于饭店乱丢废油的行为,老刘可以直接进行举报,而不是弄破袋子将废油涂在路上污染环境。
最终,在张平他们反映下,环卫处派车子过来将路面进行了大清洗,路面这才恢复了整洁。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