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延安,司机受雇开大货车,半路交警检查时,货车车主出示了伪造行驶证,

豌豆大说法 2025-01-07 12:11:05

2023年陕西延安,司机受雇开大货车,半路交警检查时,货车车主出示了伪造行驶证,司机被扣12分,罚款5000,拘留15天,伪造行驶证的车主却没有被罚,司机不服,将交警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太意外了! 马师傅(化名)是一名大货车司机,经常开车来往于高速路上,有时候也会受雇开别人的车辆挣钱。 他接到拉货工作时,车主李某坐在旁边,跟他一起拉货,这样正常拉了3天后,突然遇到交警检查。 马师傅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后,交警还要查看这辆车的行驶证,只见车主李某神情紧张,从兜里掏出来,交警很快就发现这个证件不对劲,是伪造的。 马师傅被扣了12分,罚款5000元后,还被警方带走拘留了,马师傅觉得自己太冤了,自己就是受雇开车的,怎么最后还得背锅呢? 原来,马师傅并不清楚行驶证的事,他还以为车主肯定有全套的手续和证件,这才给他开车,而马师傅自己的驾驶证是合规合法的,开车时也没出现过事故。 更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分是扣他的,钱也是罚他的,车主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马师傅觉得太不合理了! 拘留结束后,马师傅找到交警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们这才去问车主李某关于驾驶证的事,最后证实这事跟马师傅无关,但自己的处罚记录却还是没有消除。 马师傅一气之下,将交警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自己的行政处罚,取消对自己的扣分和罚款,因为自己根本没有错! 马师傅认为,要罚就得罚做假证的车主李某,自己是司机,根本没提前看对方的行驶证,完全是被坑了。 那么,法院会支持马师傅的诉求吗? 马师傅作为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车主提供的伪造行驶证而受到行政处罚,这显然有失公平。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应区分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对于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但法律同样保护无过错方的权利,当驾驶人能够证明自己对违法情况并不知情时,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交警却认为,马师傅也没有尽到责任,他也应该提前查看车辆的行驶证,及时发现问题,因为是马师傅在开这辆车,也该为行驶安全 负责。 本案例中,马师傅作为受雇司机,并非车辆的所有者,其主要职责是确保自身驾驶证合法有效,以及按照交通法规安全驾驶。除非存在明显过失,否则他不应为车主的行为负责。 民警进行调查后,发现确实是车主李某伪造的,马师傅确实不知情,那么交警部门应当重新审查对其的处罚决定,取消不合理的处罚。 同时,也要对真正违法的一方进行处罚,车主李某应当承担伪造证件的主要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这个案例中,马师傅显然是无辜的,他在主观上并无过错,客观上也没有违反交通法规。鉴于此,交警部门对马师傅做出的处罚似乎过于苛刻,应当撤销其行政处分,追究真正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定马师傅不应担责,也不该被交警处罚,因此,要求撤销对他的处罚决定,支持了马师傅的全部诉求。 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先锋教育关于《行驶证造假,被公安机关拘留,罚款!法院:撤销行政处罚!》的报道、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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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SGU 4
    2025-01-08 01:31

    起诉交警是对的,做为交警连业务都不熟悉,干什么交警工作,还不如去扫地

  • 2025-01-08 11:08

    既然是伪造的,即便驾驶员看来行驶证,驾驶员也无没专业鉴定能力分辨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