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党志军案,随着党志军一审判决的公布,又起波澜。 党志军无论是死是活,从他举刀的那一刻起,他就从无辜变成了罪犯,就不再值得同情。 王佳佳呢?王佳佳即便有错,用她老父亲的话说,也错不致死! 但人已经死了。 现在指责谁对谁错已经没有意义。 现在要做的,应该是弄清楚党志军举刀的成因,防止再出现第二个党志军,第二个王佳佳。 曾经和一位律师聊过。据她说,王佳佳的自由裁量权其实不大。这种案子,都有固定的处理模式,照着套就是了。套了是正常的,反而不套的话,你得给个说法。 所以,王佳佳也冤。 而且,据说,某某院和某某公司还达成了战略合作。 那么,该怎么解决呢? 我觉得,交通纠纷,经济纠纷这类案子,可以实行陪审员制度。按过去的说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没谁同情杀人犯 但是你同情法官我也不认可 有因必有果 把事件归于他性格问题 脑子有问题 事故他没责任 1.8万你说他讹诈 贱人一群
为民除害!!
判案子像玩游戏一样,死不足惜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虽然缺点无数,只有一个优点,但是那唯一的一个优点,在美国人看来,能掩盖一切缺点,为了这个优点,付出再多也值。那个优点就是能有效的限制法官的独裁权,避免法官因失误或者受贿而误判或者随意判。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个老调还是别弹了。一万双眼睛可能就一万个看法,你以谁的眼睛为依据呢?
不值得同情?
你用自己的无知+无耻来揣度别人,渣
加上法制教育,避免出现第二个王法官现象。
弄清讹诈别人皮衣和三轮车未果便杀人的原因了吗?
什么时候陪审员缺席过?小便没打过官司吧!
罪不致死
作者言论还算比较中肯。
唤
这么说审案判案都照攻略走流程是吧?要你何用?AI不更好吗?[得瑟]
杀人,肯定是不对的,战略合作,肯定是不适当的,
公道自在人心
自古以来,只要做好人、做人好、人做好,就不会惨死。
死了,一切都是空。
如果不懂因果那就无话可说了,就比如作者老婆跟情人偷情,被发现了那就是作者的问题,作者要当做不知道
[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