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女子下班时间发了一条推广公司奶粉的朋友圈,获公司领导点赞,几个月后,女子被公司开除,女子以此为证据,向公司索要加班费,成功获赔18000余元! (来源:广东电视台触电新闻2024年12月10日关于《12月10日,上海市总工会发布一则领导点赞朋友圈成加班证据的劳动纠纷案,法院:付加班费18000元》的报道) 你听说过用朋友圈点赞来证明加班吗?一位名叫小陈(化名)的员工和公司闹上了法庭,就是用这个办法打赢了官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个点赞,真的能值几万块? 小陈的工作有点类似销售,需要不断推销产品。为了业绩,她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在朋友圈发布产品信息。本来休息时间干活儿,这在很多行业里都是常态,大家也都心照不宣。 可偏偏小陈的公司不认账。更糟心的是,公司突然以业绩不达标为由,把小陈开除了。这简直是晴天霹雳,小陈当然不服。她提出开除可以,但得按规矩来,赔偿金和加班费一分都不能少。 公司人事立马反驳:加班要提前申请,没申请就是自愿的,一分钱没有!双方僵持不下,小陈决定硬刚到底。 她整理了自己发朋友圈的时间,做了一份“加班排班表”。更重要的是,她领导经常给她这些朋友圈点赞。在她看来这等于领导认可了她的加班行为。 公司当然不买账,觉得这玩意儿根本没法证明加班。朋友圈内容能当真?今天发个产品广告,明天发个旅游照片,这也能算加班?再说,领导点赞能说明啥?也许就是随手点个赞,表示看到了而已。 网友们也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小陈有点“鸡贼”,这都能算加班?万一以后大家都在朋友圈表演加班,那公司还不得破产?但也有人支持小陈,认为她至少提供了证据,总比那些默默加班,最后啥也没得到的人强。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败诉,需要支付小陈赔偿金32411元,加班费18135.2元,总计50546.2元。这个结果,让不少人感到意外。 法院认为,小陈的加班排班表和朋友圈记录能够对应得上,而且领导的点赞也从侧面证实了公司知晓小陈的加班行为。更重要的是,公司单方面解雇小陈,程序上也存在问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加班费,即使没有正式申请,只要能证明加班事实,就应该得到补偿。 但这“证明加班事实”却成了很多打工人头疼的问题。打卡记录、工作邮件、项目进度……这些都能作为证据,但很多时候,这些证据并不完整,甚至根本不存在。 小陈这个案子比较特殊,她用朋友圈和领导点赞作为证据,确实有点“剑走偏锋”。但法院的判决也提醒我们,加班认定的核心在于能否证明实际工作内容和时间。领导点赞并非必要条件,关键在于证据的有效性和关联性。 小陈的胜诉,给那些“隐形加班”的打工人带来了一丝希望。但这个案子也引发了更多思考: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如何更有效地记录和证明加班事实?如何平衡企业管理和劳动者权益? 朋友圈加班,或许只是个例。但它背后反映的是当下职场中普遍存在的加班乱象。与其纠结于点赞的意义,不如从根本上解决加班问题。 未来类似的纠纷可能会越来越多。如何界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如何认定加班事实,这些问题都 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探讨。 而对于我们每一个打工人来说,提高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越来越重要。 记录工作时间、保留工作证据,这些看似麻烦的步骤也许会在关键时刻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 希望大家都能遇到一个好的工作,不会被这些烦心事打扰。
2018年北京,女子下班时间发了一条推广公司奶粉的朋友圈,获公司领导点赞,几个月
焱羲和
2025-01-06 14: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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