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山西大同一个15岁的女孩儿由母亲陪同瞒着父亲来医院打胎。孩子已足月,显然生下来女孩儿养活不了,母亲决定送人。
当时医院有一个三十六七岁的的女人因做过双侧输卵管肌瘤手术,两回做试管都没成,非常渴望抱养一个孩子。王大夫为两家从中牵了线。
为了顺利办理新生儿户籍,女孩使用妇女的身份证住了院,在医院产下了一个6斤重的男婴。妇女支付了68000元,抱走了孩子。15岁女孩儿最终得到了41000元营养费。
两年后,王大夫因介绍婴儿买卖,涉嫌拐卖儿童受到牵连,拘留了28天。警察认为王大夫这样做合理但不合法,认为王大夫的行为已构成了伪造国家证件罪,但因悔罪表现明显,犯罪情节轻微,且没有从中得到任何好处费,故而停止撤销一切职务,但不予起诉!
人们说其实这个医生给双方办了件好事。十五岁的女孩能养活了孩子吗?孩子生下来总不能扔到大街上吧?王大夫保住了孩子的性命,又成全了另一个渴望孩子的家庭,让两家都如了愿,这有什么不可以?这与拐卖儿童有着本质的区别,医生没有从中得利。医者仁心,毕竟孩子不是小猫小狗,医生给孩子找了个活路,可以说是孩子的救命恩人,不应予以处理!
友友们,大家怎样看待这件事?如果你是王大夫,你会给两家牵线搭桥吗?王大夫的行为算不算拐卖儿童?欢迎评论区留言![来看我][来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