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擅长打游戏,经常带着一个女网友一起刷怪。两人配合了几个月后,相约在酒店

肆时说说 2025-01-03 16:22:37

四川,男子擅长打游戏,经常带着一个女网友一起刷怪。两人配合了几个月后,相约在酒店见面。万万没想到,男子刚开始没多久,却遭遇民警突然查房。随后民警对男子做出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的处罚。男子不服,坚称民警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一纸诉状把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可民警辩称:这10000元的转账记录就是证据!法院审理后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王杰20多岁,自辍学以来一直闲赋在家。虽然没有正经工作,不过王杰并不会感到无聊。只因为他擅长打游戏,经常会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找他帮忙“升级”。

刘婷婷同样喜欢玩游戏,两个人在一场对局中相识。刘婷婷崇拜王杰的技术,王杰喜欢刘婷婷的“嗲声嗲气”,两个人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

一同玩了几个月的游戏之后,两个人的感情突飞猛进,甚至还搞起了网恋。

事发当天,王杰闲来无事,于是邀请刘婷婷线下见面,不过却遭到了刘婷婷的拒绝。

刘婷婷拒绝的理由很简单:担心王杰是坏人!除非王杰给她转1万块钱。

为了打消刘婷婷的顾虑,再加上王杰激动的内心实在无法克制,于是通过转账的方式,给了刘婷婷1万块钱。

两人来到约定的酒店中,王杰迫不及待的准备进入正题。万万没想正进行的时候,却突然遭遇民警的查房。

王杰再三解释,与刘婷婷是情侣关系。可是民警却从刘婷婷的手机转账记录中,发现了一笔一万块的转账,遂认定两人存在不法交易。

民警认为不法交易事实清楚,当场对王杰做出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王杰不服,一纸诉状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并提出以下理由:

王杰与刘婷婷在网络相识并发展为网络中的“男女朋友”,本次见面是正常的线下约会,并非不法交易。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王杰拿出了自己与刘婷婷的聊天记录,在两人的聊天记录中,两人以“老公、老婆”称呼对方,证明了两人的情侣关系。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本案中,民警仅凭借转账记录就认定两人存在不法交易,证据不足,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辩称:

事发时,民警对酒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王杰与刘婷婷神情紧张,不像是正常的情侣关系,另在刘婷婷的手机转账记录中,发现了一万元的转账记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综上,公安机关认为,对于王杰的处罚并无不妥之处。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公安机关对原告的处罚是否证据充足。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法院审理时查明,通过王杰与刘婷婷的聊天记录,认定两人为网恋关系,转账的一万元,应认定为王杰的赠与,在酒店内发生关系,不应认定为不法交易。

而公安机关无法举证处罚的主要证据,应该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综上法院判决,公安机关的处罚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撤销对王杰的处罚。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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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1-04 13:07

    老派也有kpi,只要是擦边也抓

  • 任你花言巧语,巧言利色,有这身皮在,不是也得是 是也得是。

  • 2025-01-05 03:58

    不给钱就拒绝见面,转1万块钱就能进入正题,这不是买卖是什么?

  • 2025-01-05 04:23

    那一个做丈夫的不给老婆打钱,而且是每月固定的那种。[滑稽笑]